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逼分手砲再絞殺母女 恐怖情人死刑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7月03日10:02
新北一名黃姓男子4年前服役時,懷恨王姓女友跟他分手並一再向他催討20萬元債務,涉
侵入王家以童軍繩絞殺王女及王母,還逼王女死前做分手砲,一審到更一審均依強制性交
殺人等罪判死,全案第二度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召開生死辯論庭時,黃被提訊出庭,下跪
道歉求饒,王父拒原諒,最高院今上午判黃男死刑定讞。
判決指出,黃男(24歲,在押)和王女是高職班對,兩人在黃男畢業入伍前分手,王女發
現託黃男保管的20萬元存款被花光,要黃男還清,雙方家長碰面協調,一度說好讓黃男打
折還清,王女最後仍堅持全額討回。
黃男認為王女無情,2013年10月1日下午利用部隊放假,蒙面侵入王家,先以童軍繩絞殺
在午睡的王母,躲在屋內等王女傍晚下班回家,綑綁性侵後同樣勒斃。黃男行兇後留在屋
內搜刮財物,王父剛好回家,發現家門異常反鎖,下樓求助,黃男趁機躲到屋頂,當晚11
時許被警方逮捕,否認性侵王女並辯稱:「勒死比較不痛苦!」
一、二審均以黃男手段兇殘、泯滅人性為由判死,最高院認為二審判死理由不完整,第一
次發回,更一審仍判黃男死刑,再度上訴最高院,日前召開生死辯論庭,提訊黃男並傳訊
王父一起出庭。辯護律師團主張滅絕種族之類的屠殺,才構成《兩公約》所稱「情節最嚴
重之罪」,且黃男殺王母判無期、殺王女卻判死,「為何合併執行死刑,這樣不合理!」
黃男並當庭下跪向王父表示:「將來的每一天,都會懷著道歉的心!」王父開庭前受訪說
,4年來承受失去妻女的痛苦,還被嘲笑不敢報仇,他強調:「我的報復,就是要法律判
他死刑!」希望速審速結,「趕快像鄭捷一樣,把他(黃男)槍殺(斃)了!」王父當庭
拒絕原諒黃男,痛陳律師團的辯護主張,對被害人家屬非常不公平。(黃哲民/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03/1152943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