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墾丁大街候車亭擺攤遭投訴 警方大動作強

作者: marsbrent (副班長)   2017-07-03 15:15:00
1.媒體來源: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墾丁大街候車亭擺攤遭投訴 警方大動作強勢開罰
3.完整新聞內文:長期遭違規設攤的台26線墾丁大街,多年來成為恆春半島夜間觀光景點,但近年來攤販造
成的垃圾問題,以及無限往南邊道路延伸,都引起不少爭議。
日前有民眾搭乘客運晚間在大街上下車,赫然發現後車站被攤位霸佔,氣的投書主管機關
公路總局,公路總局及恆春警方暑假首日展開強勢開罰,但攤販隔天仍持續擺設,再次凸
顯墾丁大街公共區域遭私佔擺攤的現象。
公路總局楓港工務段在這起投訴案公文指出,墾丁大街路段候車亭前紅黃管制標線,已於
103年8月6日會同執法單位恆春警分局繪設完成;警方執法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取締攤販,亦可避免攤販繳納租金及佔用道路。
「執法機關應拿出決心!」公路總局楓港工務段指出,警方除了開罰,依法最高可採取沒
入攤位的手段,長久以來卻選擇姑息,認為大街300多個攤販是「政治問題」,工務段願
意支援清道的工具及車輛,希望警方利用暑假徹底整頓大街攤販佔用公地問題。
面對執法不足的質疑,恆春警方強調,墾丁大街光上半年就開出超過1100張違規攤位罰單
,但大街夜市已經成為墾丁大型觀光景點,不是單純的取締開罰問題,未來仍會持續針對
攤販開罰勸離,也期盼行政機關能作整體規劃,解決這個長年無解難題,「如公路總局展
開全面清道,警方也會配合沒入攤位的強勢手段。」
長年觀察大街攤販生態的墾丁里里長長張昌益表示,墾丁大街夜市絕對是重要觀光資產,
重點不在於取締或驅趕,而是應該將台26線改到平行的大灣路並拓寬,將墾丁大街改為徒
步區,所有攤位納入管理,才能解決為人詬病的垃圾及公地擺攤,兼顧當地夜間的觀光商
機。
墾丁老攤商阿和(化名)透露,不只公車候車亭,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墾丁國小、畜產試
驗所,以及台26線道路旁,多年來擺攤現象越來越嚴重,每個攤位暑假每月租金最高甚至
要價3萬元,而在「公地」上擺攤繳交的租金,卻都進入私人口袋,早就是當地「不能說
的祕密。」
4.完整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19079
5.備註:又是假動作吧...誰相信警察敢在暑假管墾丁攤販
作者: GordonRamsay (Fxck off)   2017-07-03 15:15:00
南部
作者: thomaskov (湯瑪士可夫)   2017-07-03 15:15:00
看成街亭
作者: FatalLuna (風の恋)   2017-07-03 15:16:00
要逛夜市還北七跑到墾丁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7-07-03 15:16:00
好久不去那個垃圾地方了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7-07-03 15:16:00
台灣觀光 嘻嘻
作者: Ivan1408 (Ivan)   2017-07-03 15:17:00
就地合法化夜市?
作者: kiddcat (雜魚)   2017-07-03 15:17:00
墾丁國家公園夜市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17-07-03 15:17:00
業者削凱子的聖地
作者: litlin (籃球狂)   2017-07-03 15:18:00
要逛夜市不在家附近的夜市逛就好,跑來墾丁逛是有比較潮?
作者: FatalLuna (風の恋)   2017-07-03 15:19:00
不知道 真的就很多北七說來去墾丁 幹嘛 墾丁大街= =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7-03 15:20:00
目無法紀 方仰寧不用負責嗎
作者: SRNOB (SRNOB)   2017-07-03 15:20:00
某些警察自己就住在那裏 家裡開民宿 認真不騙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07-03 15:21:00
這背後肯定有黑道勢力啦 不然怎管得住 而警察會放任也代表有相當默契啦
作者: feverpt (蝦餃啦)   2017-07-03 15:21:00
每次去都會看到警察在開單~ 但也都是繼續擺攤阿
作者: philipwen (匈牙利=Hungary)   2017-07-03 15:22:00
其實不應該在街上的,街上是車子走的地方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03 15:23:00
去墾丁吃澎湖花枝丸
作者: cka   2017-07-03 15:32:00
支持都退回店面 反正那些攤都不好吃
作者: azirebb (大兔兔歐拉拉者麻煩站內)   2017-07-03 15:39:00
整個美麗的墾丁被一些老鼠屎敗光
作者: doggy0705 (藍小鯊)   2017-07-03 15:45:00
平常都不管,以後就地合法,常常都這樣
作者: kyowinner (mars)   2017-07-03 15:46:00
物價媲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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