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國民黨 親民黨 時力黨等三黨聯合支持的民間版前瞻條例
不看還好
一看嚇死人
http://i.imgur.com/fmimS8r.png
第13條
個案計畫其總經費需求超過10億元以上者,於先期規劃與可行性評估或綜合規劃階段,至少
應提撥規劃經費之百分之五,委託公民團體辦理民眾參與會議。
在野版前瞻條例中
一案10億以上的案子
政府最少最少最少得送5000萬給民間開會
假設前瞻中所有案子都超過10億
政府最少最少最少得送440億給民團
給民團幹嘛?
你沒聽錯
最少得送440億給民團開會
這就是國親時三黨支持的民間版前瞻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