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史上最貪】收賄2076萬 消防前署長黃季敏判18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7月03日17:27 (更新:動新聞)
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涉利用經辦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機會,透過胞兄收賄1924萬元,
遭檢方查扣可疑贓款黃金20公斤及現金4000萬元,
2012年12月遭起訴求處無期徒刑,隔年5月又被檢方追加起訴,
指黃另於「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
建置維護標案護航圖利台標公司1200餘萬元,成為史上最貪的消防署長。
台北地院歷經4年半審理,認定黃收賄2076萬元,
今依貪污等罪判他18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
仍可上訴。
黃季敏審理時否認收賄,還喊冤表示,救災設備都不是限制標,也沒有綁規格,
一切依程序處理。
他還指出,早在2002年就開始買黃金,每次約買1、2公斤,2008年預估會大漲,
就透過南部銀樓以1公斤70多萬買了30多公斤,
後來又以每公斤160多萬元賣給原賣方,最後剩20公斤。
黃季敏還辯稱,當初交給胞兄黃文宙3600萬元不是賄款,而是自己的私房錢,
是早年股票上萬點時,投資股票賺來的,約賺到4、5千萬元。
不過,黃文宙認罪推翻弟弟供詞,強調黃季敏的確提供他消防署標案訊息,
他再從利潤中拿出4至5成給弟弟,並告訴合作廠商,
「只要是消防署標案,一定要給弟弟留一份」,
戳破黃季敏謊言。
黃季敏被控在2002年至2006年間辦理9項總經費1億2930萬元標案,
涉指示下屬開特殊規格標,並透過胞兄黃文宙找廠商投標,
再與廠商4、6分贓,由黃獨得4成,其胞兄及廠商再以2、2、2朋分其餘6成,
北檢認定這9案黃共收回扣1924萬元,多數贓款疑投資黃金及補習班。
本案被告包括黃季敏及消防署官員、廠商等共13人,
其中黃季敏的哥哥黃文宙因擔任收賄白手套、兒子黃郁升因涉幫助洗錢,
同遭起訴,案發後黃郁升滯留中國不歸,被發布通緝,
直到2013年9月才返台獲20萬元交保,
另被起訴的5名官員、5名廠商及黃文宙都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
獲檢方建請法院輕判。
黃季敏另涉主導建置、維護衛星通訊系統標案,圖利台標公司1200餘萬元,
遭北檢追加起訴,2013年8月合議庭認為首波起訴部分所有證人都問完,
串證滅證問題已消失,黃又被扣近4千萬元,
因此裁准黃500萬元現金及2500萬元書面共3000萬元交保,
並限制住居、出境,且每晚上7時至9時得到住居轄區派出所報到至今。
(張欽/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6:05
更新時間 17:27
黃季敏涉貪遭重判。資料照片
http://imgur.com/tVNUTs8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03/1153193/
5.備註: 2076 > 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