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bot (魚也BOT)》的觀察啦:
也太浮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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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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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親時的提案應該是想透過前瞻條例的公共建設計畫推動經費,來強化公民政策參與
: ,或是達成審議式民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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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如果只有這樣的條文,在實際執行上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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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樣的民團政策討論經費到底是多還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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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的計算方式有點問題,正確的計算方式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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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前瞻計畫預算8800億,先扣掉城鄉的1400億(因為城鄉沒有細項預算,所以先
: 暫時略過),一般工程規畫評估費約占總造價5%,然後再撥給公民團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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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階段的評估經費5%
這樣直接抓總預算上限的0.25%
算出來一個嚇死人的數字
實際上呢?
引用wiki資料
https://goo.gl/E3PhHe
評估計畫有以下
高鐵延伸屏東案站址規劃作業
8百萬 屏東縣 5%= 40萬
嘉義縣民雄鄉、水上鄉鐵路高架化綜合規劃
5千萬 嘉義縣 5%=250萬
新竹大車站平台計畫規劃
1千2百萬 新竹市 5%=60萬
另外還有臺中彩虹線系統形式選擇評估
但是不知道花多少評估
其他不在先行規劃階段的,顯然該條不適用
非10億以上計畫也不適用
真的有要到18.5億??????
: 因此,規劃評估費用就是7400億的5%再5%,政府要撥18.5億給民團辦座談會,
: 8年就是18.5億,1年有2億多的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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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每一項計畫的金額不一樣,也就影響了可以參與的討論團體數量,以及每一個
: 團體的政策討論與座談會舉辦的預算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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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剛剛有一篇回文所提到的北宜直鐵計畫去概算,1年給1百萬辦座談會似乎不多也
: 不少(就很尷尬)。但如果相關利益團體不只有一個(往往也是如此),那應該把
: 經費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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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再均分下去,剩下少少的錢還有人會接嗎?其中會不會有政府把民團摸頭或收編的
: 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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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倒也是覺得有可能
如果沒有辦法監督或是達成公民參與目的
這筆5%可能會成為"糖果"
乖乖吃糖不要吵囉~
: 2. 如果要透過計畫經費來補助民團參與政策討論,為何只有前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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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其它的建設計畫或是各項公共政策,不加入這個條例設計?又或者為什麼我們
: 強化公民政治參與的方式一定要用計畫綁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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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審前瞻
當然其他計畫擴大公民參與
應該也要是未來的方向
: 3. 如果前瞻計畫找了利益相關的民團(但有可能意見相左),就像是年改會一樣,
: 大家坐下來談,結果談出來的方案保守又不為多數民眾或執政黨的支持者所喜
: (例如年改會的年改版本就比段宜康的保守),那麼執政黨應該接受然後推動嗎?
如果最後還是表決碾壓,就會變成耍人啦
之前的公聽座談,不就徒具形式??
: 如果發現窒礙難行,那又應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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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己拿石頭砸自己腳
那也怪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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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前提,我很支持公共政策的產生是要加入民間社會與公民團體的討論,但如果前瞻
: 計畫只有加入這樣的條文,在政策的制度設計上可能太過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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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來說,就是連這個條文都還需要有更多相關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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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一點意見,再煩請大家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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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條文固然可以
但是在討論前就把數字算得這麼大
雖然比440億少啦
但是這樣粗糙的算法
是要表示公民參與的成本很高??
還是表示公民團體都很貪婪??
在討論之前玩這種手段
我想是不太必要
常看到有人嗆
20年前建設怎麼不反對
我還以為dpp認同公民覺醒呢
20年前不懂的反對
20年後就一樣要任宰??
別搞笑了
不是都自稱覺青嗎?
好了,來討論條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