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otfs2013 (超星的小隻釋迦)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國親時三黨提案要政府送440億給「民團」
時間 Mon Jul 3 15:39: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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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國民黨 親民黨 時力黨等三黨聯合支持的民間版前瞻條例
不看還好
一看嚇死人
http://i.imgur.com/fmimS8r.png
第13條
個案計畫其總經費需求超過10億元以上者,於先期規劃與可行性評估或綜合規劃階段,至少
應提撥規劃經費之百分之五,委託公民團體辦理民眾參與會議。
aotfs網友的國文閱讀能力出了大問題。
他原文標的粉紅色字體標完以後他自己讀不懂。
所以我用「標底色」的方式,在他上述原文裡呈現關鍵點。
總經費假設10億。重點在執行費,佔了絕大多數比例。
但因為總經費如此多,做這種燒錢的計畫,在前期階段會有個「規劃」之類的階段。
規劃會用到一些費用,假設XX萬等等,大概佔整個總經費比例的幾趴,
也就是大概佔總經費的小部份比例,來研議總經費:
到底該怎麼用、
用到哪裡、
或甚至該不該成立這個建設計畫或應該取消這個建設計畫。
而政府以往做事都是官僚閉門造車(或頂多跟少數「學者專家」,依然是小圈圈)
替「廣大民眾」決定民眾需要什麼。
比如說昨天大家討論的,政客們在地廣人稀、交通順暢、機車一路飆到底的地方蓋捷運
(然後當地地方政府還要自籌好幾百億,平白擔了這個債務);真是莫名其妙的計畫。
當地人認為當地的公共建設優先順序上根本還有其他更重要的,而不是把國庫辛苦的錢
就這樣把沒幾隻貓會耍蠢去搭的捷運,浪費亂蓋一通,頂多讓政客圈地炒附近地皮!!!
所以在野黨版本前瞻計畫的理論是:
原本總經費10億幾趴的那XX萬的原規劃經費,
不要再只限於由政府和蛋頭學者閉門造車開會,
而是撥個其(XX萬)中的5%,大概X萬,又其他機構籌辦當地人前來開會的公民會議。
因為怕當地政府敷衍當地民眾,所以開一扇窗讓其他機構有管道主辦,讓聲音多元化。
不然萬一當地政客玩手段搞一言堂,
那麼多元聲音(甚至真正的當地多數民意)就被掩蓋。
增加由公民團體主辦的管道,避免當地民意因為只有單一管道的公民會議而被控制。
(而且公民團體可以申請的公民會議籌辦經費也只佔規劃費的5%,
如果當地政府靈光一閃也想湊熱鬧由縣政府主辦公民會議,還有95%的規劃經費可以用)。
道理在這邊。
至於公民團體會不會亂辦?那就看怎麼設計監督程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