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麵給你吃!」 女慘遭熊抱性侵
宜蘭一名女子為感謝男性友人載自己回家,因此請男子進入屋內打算煮麵當宵夜酬謝,不
料男子竟在女子煮麵時趁機熊抱,吃完麵後又將她強拉上床性侵得逞,女子不甘受辱憤而
提告,宜蘭地方法院日前依妨害性自主將男子判處4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女子小花(化名)去年12月與女性友人在小吃部聊天,當時男子張旺泉也在
場,散會要返家時,小花見女友人喝了不少酒,就婉拒讓她載,張男見狀便提議由自己騎
車載小花回家,小花見女友人跟張男十分熟捻,心想朋友應該沒關係,便答應了。
晚間8時許兩人回到小花居住的工寮,為感謝張男幫助,便請他進入屋內,打算煮碗麵當
宵夜酬謝,煮麵時張男卻開始動手動腳,從後方環抱住小花的胸部,嚇得小花立刻閃開並
要求他尊重一點。
吃完麵後張男還不肯離開,要求泡茶來喝,隨後小花將餐具拿進廚房清洗後,再出來卻發
現張男躺在床上,小花便拉扯棉被希望能叫醒他,拉到第二次時,張男突然起身將小花強
拉到床上,壓制住後用單手將小花的褲子脫掉,先以手指、再用性器侵犯得逞。害怕的小
花事後才在鄰居的幫忙,前往派出所報案。
張男的律師在法庭上卻辯稱,當時張男熊抱小花後,小花並未將張男趕走,雖然案發時兩
人的確發生了性關係,但應該是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小花則說,因為自己獨居在工寮中
,近處也沒有鄰居,擔心遭到不測才沒立刻趕張男走。
宜蘭地方法院認為,小花行為與常人遇到這種情形的反應無二,且根據醫院驗傷結果,小
花兩邊小腿內側都有瘀青,陰道口也有撕裂傷,也檢驗到張男的DNA,因此認定小花說詞
可信,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張男判處4年有期徒刑。(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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