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姐我想跟妳做朋友」 男子搭訕女大生

作者: StarTouching (撫星)   2017-07-04 23:49:52
http://i.imgur.com/JvGnYjN.jpg
從疑似本人的描述來看
這是騷擾 但這不能叫性騷擾好嗎?
這件事明顯表現出台灣性別教育出問題
1. 男性不善長搭訕 且不懂何時該收手
2. 女性對於被莫名其妙騷擾 來自異性就冠上性騷擾 同性的就不知叫甚麼?
難道我今天被一個黑道拉扯 又被跟蹤 我感到很害怕
那我也可以告他性騷擾嗎?
這都不會分 台灣的性別教育怎麼教的啊
可惜 台灣沒有騷擾罪
也沒有跟蹤罪
但是如果他有讓事主受傷的話 可以告傷害
另外社會秩序維護法有罰 只有3000 對於普通只是想搭訕的人應該有嚇阻力
但對於不是想認識你而是想傷害你的人 恐怕就不夠了
參考連結
http://news.ltn.com.tw/index.php/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02315
美國有反跟蹤法
德國有固執跟蹤懲罰法
英國有防止騷擾法
會跳針到戰男女的人 表示分不清楚騷擾和性騷擾
代表台灣性別教育失敗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7-07-04 23:50:00
法匠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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