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 臉書上傳東森的的這則新聞連結
會誤導好像是自己人不幫自己人 來製造對立和憤怒
一股腦的就在罵政府 開始擴大解釋說的好像員警被壓榨非常慘
卻落得被!@#$$%︿&&
※ 引述《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之銘言:
: : *轉貼*
: :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是東勢分局人事室主任,有關本案本分局回應如下:
: : 一、有關本案本分局因呂員家屬於該員受傷後,向法院辦理監護宣告,並經法院裁定監護
: : 宣告生效,惟依規定,受監護宣告之生效日,呂員即喪失公務員任用資格,依法應辦理退
: : 休或資遣,另因該員受監護宣告生效日起,即應停發薪資,並經銓敘部函示,其溢領薪資
: : 依規定覈實收回。
: : 二、呂員所駕駛車禍所受損之警備車,因呂員違規行駛,經鑑定有肇因,依規定應負賠償
: : 責任,惟當時考量呂員家境情況,業由本分局募款代償所需賠償款項37萬餘元,並繳庫在
: : 案,家屬及呂員均未負擔費用。
: : 三、呂員受監護宣告後,依規定應出具醫院所開立之呂員受監護宣告生效前,半失能以上
: : 殘廢證明書,始得辦理命令退休,惟家屬經多次通知,均無法提出,並表示醫院無法開立
: : 該證明,經本分局積極與權責單位協調聯繫後,全案本分局已於106年5月23日以命令退休
: : 方式陳報警察局層轉銓敘部審查中。
: : 四、感謝各位網友關心,有關呂員家屬表示目前經濟陷入困境,考量呂員家境困難,本分
: : 局將協助發動募款,以協助呂員渡過難關。
: : 這是官方回應,看來似乎家屬在某些地方和警局有些溝通錯誤。主要是辦了監護宣告就立
: : 即喪失公務員身份,後續處理就很麻煩,畢竟法律都規定在那邊,當公務員也是要依法行
: : 政。
: : 公務車賠償則是因為也有肇事原因而要負擔。
: : 希望後續才圓滿落幕。
: 簡單說就是家屬假會,應該先拿到半殘證明直接去申請退休即可
: 根本不用去申請監護
: 至於監護有甚麼好壞處呢?
: 以下陰謀論 不喜勿看 本人當故事講
: 法院受理並且承認之後,代理人可以全權行使被宣告人的所有權利
: 簡單說就是包含動產不動產都可以由代理人處份
: 避免被吉,以下故事並無隱射任何人
: A男為台電正式職工(當時具公務員身分),某日維修電桿時觸電全癱
: 臥床3個月後被判定為植物人
: 家屬為了避免A男薪水以及財產被已分居的妻子領用變賣
: 所以申請監護宣告,此時A男名下財產都將由A男的代理人受理
: A男的妻子將無法動用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