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煮飯也有事?幫詐騙集團煮飯以免形跡曝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7-05 15:25:43
煮飯也有事?幫詐騙集團煮飯以免形跡曝光 廚師判刑4月
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問大家一個問題,詐騙集團的成員,包括打電話騙人的,領錢的車手,或是首腦,集團中
,這樣的人物有罪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如果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聘請進詐騙集團內,
負責煮飯給成員吃,這樣的廚師,算不算共犯?法院給了答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
一名劉姓男子在封閉機房內煮飯供應餐食,讓詐騙集團得以減少曝露形蹤,為幫助犯,撤
銷原本無罪判決,判轉依幫助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煮飯也有事?幫詐騙集團煮飯以免形跡曝光,廚師判刑4月。 ID-961935
▲煮飯也有事?幫詐騙集團煮飯以免形跡曝光,廚師判刑4月。(圖/示意畫面與案情無
關)
三年前,一個以曾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為了避免集團成員老是叫外賣會讓機房曝光,
所以找來一名劉姓男子,負責煮飯給公司員工吃,後來集團被警方破獲,集團成員通通被
移送,但這名劉姓廚師堅稱,只負責煮飯,不知且沒有參與詐騙,不過檢方仍將他依幫助
詐欺取財未遂罪嫌起訴。一審接受他的辯解,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就算這名廚師應徵之前不知道是為詐騙集團煮飯,但在機房煮飯2、3星
期後,理應知道對方的工作性質,就算廚師沒有實際參與詐騙,但在封閉機房煮飯供應飲
食,讓成員避免因飲食問題頻繁外出而暴露形跡,符合幫助犯的要件,因此撤銷無罪判決
,改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易科罰金約需12萬元定讞。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69585
恐龍判決又加一,那如果詐騙集團天天叫同一家外賣
是不是那個送外賣的也要被判刑?
PS.三立還真的找不到任何關於他們董事長的誹聞新聞...
說好的新聞專業在哪裡?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07-05 15:26:00
幫便當店QQ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7-07-05 15:26:00
馬的智障判決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7-07-05 15:27:00
他都煮甚麼 公布一下菜色阿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7-07-05 15:27:00
我只是個送外賣的
作者: wheat1130   2017-07-05 15:27:00
歡樂送送到去坐牢?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7-05 15:27:00
幹 社會這麼可怕 真的是逼我不要出門工作欸
作者: ERQQ (EQQR)   2017-07-05 15:28:00
他一定知道是詐騙集團啦
作者: 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   2017-07-05 15:28:00
你註解也寫得太爛 送外賣有符合法官判決的理由嗎?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07-05 15:29:00
我覺得判得很好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7-05 15:29:00
註解亂比喔
作者: syin2   2017-07-05 15:29:00
明明判得很好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7-07-05 15:29:00
那便當店也會有事情嗎?
作者: danorken (dan)   2017-07-05 15:30:00
我覺得判決算正常 不然首腦當廚師 跟他們說被抓有安家費不就是個很好脫罪理由嗎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7-05 15:30:00
法官是說廚師應徵不知道,後來不可能不知道,外賣送
作者: daniel3658   2017-07-05 15:30:00
如果在廚房就聽得到成員一直打騙人匯款的電話 不知情?
作者: kira123 (藍)   2017-07-05 15:31:00
你待那麼久還不知道 是裝的還是太笨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7-07-05 15:31:00
你先證明 他知道他替詐騙集團工作吧如果待久 就要知道 那外送 送久 也知道嗎?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07-05 15:32:00
意思聯絡 行為分擔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7-05 15:32:00
"後來不可能不知道??" 法官要不要舉證一下為啥他知道還是法官自己也有參一咖照這理論我老闆在工作地點私下販毒被抓我也有機率被告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7-07-05 15:33:00
法官 沒有證據 腦補吧
作者: clever0705 (小卒)   2017-07-05 15:34:00
假設一下 那出租地方的房東也算共犯嗎?
作者: k8543 (6.30)   2017-07-05 15:35:00
我想知道 這個後來是要多後來? 3個月以上?
作者: kenichisun (爺)   2017-07-05 15:35:00
法官:房東你每年簽約你不知道你的房子是機房?共犯嬤嬤嘴老闆 因為員工殺人 還要賠 真是雖小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7-07-05 15:44:00
還好法官不是你= =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邊)   2017-07-05 15:48:00
還好法官不是你
作者: chungb (阿強一號)   2017-07-05 15:48:00
煮飯的,一定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7-07-05 15:56:00
如果煮飯的知道這群人在做啥而不舉報,那同罪也合理
作者: runslow (跑的慢)   2017-07-05 15:56:00
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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