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一例一休修法 學者:鬆綁加班工時上限給予彈性
3.完整新聞內文:
一例一休去年底上路,引發中小企業及部分基層勞工反彈,傳政府有意推動修法補正。台大
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今指出,工時規範很難一體適用,因此,若要修法,應給企業更大的工
時彈性,並提高勞動者福祉,辛炳隆建議,把加班工時上限從每月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為
避免總工時增加,每季加班總工時上限仍為138小時(46小時乘以3),給予企業必要的工時
彈性,也讓員工有機會爭取加班費。
辛炳隆指出,只要有過勞致死的報導,立委的思維就是制定更嚴格的規範,因此《勞動基準
法》很多修法都是基於個案,這樣只是害了守法企業,對於違法企業一點影響都沒有,他認
為,若工時規範是要避免過勞,可在法律內容寬鬆一點,加重罰則,現在罰則最高是100萬
元,對很多企業來說根本不痛不癢,他才會主張發生過勞致死的企業負責人要用《刑法》來
辦。
辛炳隆說,他反對修法目的是要讓企業降低人事成本,不僅無助勞工權益,也會影響產業升
級。他建議,把加班工時上限從每月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每季總加班總工時仍以每月46小
時為基準,上限定為138小時,修法將正常工時兩周84小時變成每週40小時所多出來的8小時
,移到加班工時,勞動者工時上限不會增加,但是可以增加加班收入。
《今周刊》與1111人力銀行針對一例一休上路後的狀況,進行問卷調查也發現,大企業人資
長普遍認為一例一休造成勞資關係更加對立、是新創產業絆腳石,且希望透過修法鬆綁連續
工作6天的限制,簡化加班費計算方式。45%上班族則認為新法上路後,收入變少,42%上班
族擔心經濟壓力更重,61%上班族認為加班時數上限非改不可。 (張文馨╱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05/1154577/
5.備註:
整理就是
1.單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 但是單季總加班時數上限不變
2.將雙周84小時工時,改成每周40小時工時,多出來的移到加班工時
3.違反勞基法應以刑法處置
4.蘋果記者真會取標題,不看內文差點噓這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