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拿備忘錄預先引用例稿的作業習慣,實務上一堆好不好,更何況那個法官明明有在旁
註明主文不是本案的東西 ,而且都二審了不然是要什麼事都不做然後開庭聽兩方答辯嗎
然後再開個好幾次庭是不是,再來靠北訴訟曠日費時?
你去閱卷,只看主文? 也不看內容,然後不爽就把卷宗幹走,那以後官司打個屁 之前還
聽過法官拿應執行死刑的例稿寫竊盜案的 就省成本不然法院一年的紙錢超可觀的啦
會發生這樣的問題主要是書記官沒把例搞拿出來 ,結果我們恐龍媒體就把他報成未審先
判? 報導前都不用去問一下人嗎 連蘋果都出來平反了 鏡週刊這素質笑死人了吧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7-05 21:04:00活老百姓判決理由都跳過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05:00那司法制度是不是該改了,既然都寫好,那也沒必要出庭了這樣還可以省下出庭時間。讓高院在辦公室乖乖批卷。
同意二樓 節省大家時間 速審速決 打官司跑法院超煩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7-07-05 21:07:00沒記錯的話,三審好像真的不用開庭,真的是在辦公室看卷
二三審改成都看書狀就好 別出庭了 就不用官司打好幾年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08:00用點腦袋好不好? 那你就不要上訴不就可以不用出庭了 ?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7-07-05 21:09:00對阿,不要上訴不就不用出庭了,我笑了XDDDD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09:00的確就看書面呀,看判決過程有沒瑕疵,所以這篇說是例稿但是要把死刑的例稿套用竊盜?你說空白面寫還比較信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0:00所以這案件已經確定上訴駁回了,畢竟判決沒瑕疵,也真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1:00不用再審了。寫整理是沒啥問題,不過會用這張例稿,不就是準備駁回。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2:00這樣才好套用,難道會拿一張不駁回的來改駁回?
現在三審就書面審啊 說不用上訴 你們不如廢掉三審好了
那是草稿而已,法官還在上面用鉛筆加註問題點,一堆法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3:00除非你直接說,例稿是隨機產生,避免法官每次判決書都寫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4:00差不多,這樣就相信這例稿和判決內容沒有任何關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5:00能不能統一一下,到底是例稿、草稿,還是再利用紙。
因為護航的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麼 也是自己假設一下而已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7-07-05 21:16:00好奇,trywish知道例稿長怎樣嘛,怎麼講的好像看過例稿長怎樣XDD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16:00樓上知不知道民事訴訟有所謂的書面準備程序?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7:00你問錯人了吧,這次新聞內容說例稿,這篇雖然說是例稿,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17:00你信直銷商的智商還信法官的智商 ?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7-05 21:18:00
簡單來說就是當一個格式固定的筆記紙用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8:00要問例稿,應該問這篇原PO,實際上我也想問。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18:00判決理由還是因為欠缺當事人適格判決駁回也就是根本不關你的事要提起賠償也是別人陪 這種三寶還有人要信 笑死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19:00不管信不信三寶,這篇自己都說會用例稿啦。基本上最上面
例稿有很多格式 (格式固定的筆記,而且會帶人當事人年籍資料跟案號資料)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只是要拉當事人年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20:00都是審書面,所以他們書面看完也差不多可以寫完了。才會
a大要不要也來發一篇阿 一堆不看判決書然後只會整天被媒體騙
當事人有沒有資格求償跟法官有沒有未審先判是兩件不同的事 不要攪在一起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21:00已經有人發過一篇了阿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22:00507752 這篇就有人整理了 提起告訴的也根本是三寶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22:00普通是這樣,但是問題是司法的不信任,扯到這就算在有理也沒用。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17-07-05 21:22:00認真問,到底是多不信任,才覺得會未審先判XDD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23:00507752 就說啦,看起來太過三寶了,根本不用審。八卦這樣還可以啦,不過這篇文章都不敢說沒審過就要判。
作者:
mftd (Mda)
2017-07-05 21:24:00去審判庭不就是讓你言詞辨論拿出可以讓法官判你勝訴的事證?在這之前法官書面審寫下可能的判決有什麼問題?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25:00又不是沒給你言詞辯論的程序審理程序 還在未審先判 ZZ
怕就怕司法是故意給你公平的假象讓你看起來有答辯的機會 其實早已決定要怎麼處理
作者:
mftd (Mda)
2017-07-05 21:26:00沒上法庭就寄出審判書才叫未審先判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27:00從澄清文看起來還在整理,而不是例稿。雖然這篇說是例稿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28:00問題是法官還是要依照言詞辯論的內容作審理阿
作者:
Fireya (☆*"`'*-.,)
2017-07-05 21:28:0010/7就要開庭惹 法官10/4有自己初步的想法很正常吧
前面就說了 如果只是兩造說詞我實在不懂有什麼理由硬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29:00因為對方是個中年三寶 就這麼簡單拿到草稿就以為抓到小辮子就高潮 殊不知根本不懂實務
作者:
a125567365 (我è¦æˆç‚ºå»¢æ–‡çŽ‹)
2017-07-05 21:30:00不懂實務運作模式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30:00以前面那篇來說,這篇大概書面審就差不多,所以說是草稿
作者:
Fireya (☆*"`'*-.,)
2017-07-05 21:30:00只是這張紙不小心被當事人看到惹 還拿回家...就變現在醬子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31:00也差不多已經決定這案子的結果了。那三寶拿到想也知道會直接認定未審先判,畢竟不要說當事人,很多看到應該都直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7-05 21:31:00二審是看當事人有沒有新物證再來翻案誰有那美國時間重新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32:00接有結果或想法了。所以我有說啦,說不定直接改革司法制度,這種就直接在辦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7-05 21:32:00聽兩方說法再來判決
重點是那份根本沒有後面論理的東西啊,就只是兩造陳述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7-05 21:34:00例稿未審先判根本正常拿例稿當成寶咬法官才是真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35:00畢竟沒看到原文也很難講,說不定圈來劃去,也差不多和一
作者:
XperiaZ5 (xperia Z5)
2017-07-05 21:36:00理組鄉民哪管你什麼實務運作啊?在他們心中只有科學才有價值,其他都是屁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7-05 21:36:00簡單說公文書就是沒蓋章就什麼屁都不是的東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36:00審一樣的結果了。太過明白的東西,當你直接表達就結束了
後面的論理才是重點,他拿的那份沒有後面的東西法盲別只是在那邊偷酸,快點去考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7-05 21:46:00底下看完應該不用提了,在怎樣整理的例稿,你上面丟個上訴駁回四個字,還說法官都是這樣整理,還好今天對方太扯不然這案件我看燒不完,光為什麼會用上訴駁回的例稿,就要解釋老半天了。三寶救了司法。
作者: Homepage (這是我的溫柔) 2017-07-05 21:55:00
可笑理由,都給你說就好,司法封閉成這樣,談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