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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7-07-06
〔記者郭安家、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建商囤房稅確定下降!台北市議會昨三讀通過
「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自七月五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銷售中新屋,三年內都可
享一.五%房屋稅;二○一四年七月一日迄今未售出的餘屋,建商可再獲兩年一.五%稅
率的寬限期。新稅率較三.六%的「囤房稅」大為降低,且逼近一.二%的自用住宅稅率
,北市財政局粗估一年稅收減少三.五億元,相當於卅五間非營利幼兒園一年的營運費。
對建商持續反映待銷餘屋不應視為「囤房」課重稅,北市府及市議會同意在「合理銷售期
」內給予較低囤房稅。原本北市長柯文哲同意建商取得使照一年內未銷售新屋享二%稅率
;但市議員厲耿桂芳提案後,議會法規會加碼,提案新屋三年享一.五%稅率,且二○一
四年七月起受三.六%稅率影響還未完銷的房屋,同享兩年寬限期的稅率。
北市議會昨下午審議此案,法規會召集人李新說明,指市府銷售聯開宅時也享一.五%稅
率,不能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寬限期則有一、三、五年不同版本,但考量房屋
評定現值三年調整一次,因此建議定為三年。
但議員李慶鋒說,按市府原方案將減收三千萬元稅金,法規會版本則會大減三.五億元稅
金;且建商合理銷售期有待討論,三年期限與房屋評定現值無關,有關的是房地產景氣。
議員周柏雅也說,都更案九個月至一年完銷,有必要太寬鬆嗎?未來景氣好轉,還要繼續
維持一.五%稅率嗎?
財政局解釋,現在房市處於「價跌量漲」情況,緩慢下跌的房價吸引願意購屋民眾,若一
次釋出太多利多,恐造成房價止跌甚或回升,反會使房市量能熄火。
財政局估算,新制前兩年每年會少收三.五億元稅金,第三年少收十.五億元;意即一年
少掉卅五間非營利幼兒園一年營運費,或少闢七公頃公園。
經藍綠政黨協商,提出折衝版本一.五%稅率、三年寬限期版本,至於二○一四年七月一
日迄今還未賣出房屋,建商也可享兩年一.五%稅率,全案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