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64915
桃園市王姓女秘書(29歲)一年多前和有婦之夫彭姓男子婚外情,2人數度到摩鐵幽會,
事後王女傳Line給彭「你好勇猛、還想要,別忘了我們的約會」、彭回「妳不但貌美,表
現也很棒,好期待下次」,女問「你有想我嗎」,彭「無時無刻、現在就想飛到妳身邊」
等,2人還以老公公、老婆婆相稱。
這些對話被彭妻發現,追問丈夫對是誰,彭姓男子坦承偷情2次,彭妻後來原諒丈夫,只
告王女,讓她被判2個月徒刑、得易罰金,彭妻再訴請損害賠償,法官認定王姓女秘書侵
害婚姻權,今天判她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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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媽其實也是我老爸當時的女秘書呢(ˊ_>ˋ),不過他是離婚後再娶就是了,沒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