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dens (Mr. Hyde)》之銘言:
: 如題
: 本魯每次看到別人打"因該"
: 煩躁感就會提升
: 所以都會好心提醒打錯字
: 有人也對打錯字
: 很煩感的八卦嗎?
: 因該因該因該因該因該因該
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謂車輛「以載運私貨為主要目的」,係 指該車輛當時確實係以載運私貨為其使用之主要目的,且該車輛實際管領 使用人,又係知情供給使用者而言。苟該車輛原係供載運第三人,因該第 三人攜帶私貨而有觸犯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之情形,除能證明載運之初確 係以載運私貨為其主要之目的外,尚難依前開法條規定沒入其車輛。
最高行政法院75年判字第752號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