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巿議會囤房稅會議紀錄

作者: rote (ROTE)   2017-07-06 23:09:34
眾老鳥議員:用附帶決議就好了呀!反正北巿府這鍋背定了。
眾老鳥議員:用附帶決議就好了呀!反正北巿府這鍋背定了。
眾老鳥議員:用附帶決議就好了呀!反正北巿府這鍋背定了。
這是什麼意思!?
人民選出來的代議士開會要管理市政的團隊背鍋 議員沒事?!
這鍋是什麼鍋?!
※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好像是因為我PO了這篇文章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320822.A.C84.html
: 所以有人私下給了我會議紀錄,同時也跟我說能公開。
: 因此就有了這篇.....應該不用 PO 不自殺聲明吧!
: 我上傳到了google
: http://tinyurl.com/y9b765j6
: 以下截取一些內容,全部對話很長,各位可以下載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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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局陳局長志銘:
:   以往所有的房子都是課徵1.2%,可是「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在民國103年有
: 做過一次修正,針對多屋的部分課徵2.4%及3.6%的稅率,現在經過我們檢討後,發現事實
: 上有一些錯殺無辜的部分,所以我們針對5種類型提出來做排除,這部分不需課徵3.6%。
:   第1,出租供符合本市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的房子,就是說這個人有四、五間的房子
: ,但把多出來的房子,3間以上的房子拿出來出租給所謂符合本市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的
: 人,基本上就不會課徵3.6%的稅率,這也是一個鼓勵的行為;第2,是所謂勞工的宿舍,
: 因為宿舍有好多間,當時課徵3.6%的稅率,但事實上是做宿舍的使用行為;第3,民間參
: 與BOT興建經營的公立學校學生宿舍,同樣也是宿舍的問題;第4,公同共有的部分,針對
: 很多人共同持有一間房子者,因為持有這種繼承過來的房子,導致也要課徵3.6%的稅率,
: 事實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最後是針對起造人的部分,就是起造人持有待銷售住家的房屋
: ,當時市府的看法是認為待銷售的商品,不是真正具有「囤屋」的性質,所以我們設定若
: 一個期間內處理掉的話,就視為商品,若超過期間後,「囤屋」的精神才跑出來了,就課
: 徵3.6%的稅率。以上我們是針對這5種類型,有社會住宅、勞工宿舍、學生宿舍以及公同
: 共有的房子及起造人持有待銷售的房子改課不同的稅率,不是全部課以3.6%的稅率。
:   出租供符合本市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課以1.5%的稅率;勞工宿舍者,也是課以1.5%
: 的稅率;學生宿舍者,課以1.5%的稅率;公同共有的部分,則課以2.4%的稅率;起造人的
: 部分,一年未出售者,課以2%的稅率、超過一年以上未售出者,就回到課以3.6%的稅率。
: 以上就是針對這次「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主要修正的部分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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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巿府人員說明為什麼會提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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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耿議員桂芳:
: 謝謝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大家好!這個提案,我也在部門質詢時特別提起,問了局長,
: 他說這一、二年,臺北市房屋的買賣市場確實是萎縮的,萎縮大約3成至4成之間,很嚇人
: !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也是萎縮大約四成多,我覺得這是一個滿嚴重的問題,很多起造人紛
: 紛表示差不多要跳樓了,我感覺對整個臺北市的經濟動能而言,臺北市相較於全國,房屋
: 稅值得去討論。剛剛局長說明,如起造人在一年以上未售出的房屋,是課以2%的稅率,對
: 不對?
: (中略)
: 實際上的例子,大家可以看到「仁愛本臻」房子蓋完二年多,一戶都沒賣出去,文山區「
: 華固新天地」,好大的退屋潮,寧可自己損失,也不要買這些房子了,為什麼?因為房屋
: 稅太高了。我要特別提到房屋單價構造成本貴了,真的好貴,地價稅也跟著貴了,公告地
: 價也貴了,這都是連帶的,構造成本漲了2.6%,我覺得這種連動讓很多人都受不了,所以
: 提請法規委員會的委員支持這個態度與立場,就是從1.5%開始討論起,這要靠大家的支持
: 與智慧,因為這影響了國家的經濟動能,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否則很多人說要跳樓了,我
: 也不知道該怎怎辦,這些都是連動的影響,有很多人失業了,稅要繳,還要繳銀行貸款,
: 起造人不是只負責房屋稅,還有地價稅等等,他們大概也受不了了,整個經濟動能是連帶
: 的,我的說明到此,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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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耿桂芳說明稅率太高了,很多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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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議員健益:
:   你有幾間房子?
: 李傅議員中武:
:   還好。
: 洪議員健益:
:   我記得你沒有超過3間,你不用擔心。
: 李傅議員中武:
:   還好,真的沒有超過3間。反正我是支持厲耿議員的提案,謝謝。
: 洪議員健益:
:   5,000萬元、8,000萬元,我記得當時吳敦義說的,本來豪宅的定義是5,000萬元,後
: 來改為8,000萬元,因為吳敦義的房子是七千多萬元,所以才改為8,000萬元。
: 汪議員志冰:
:   這不在紀錄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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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議員討論自家房產問題。
: 也順手提了為什麼豪宅定義會從五千萬改成八千萬,因為吳敦義的房子值七千多萬,所以
: 只好把豪宅定義提到八千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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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議員林傳:
:   剛才厲耿議員已經說了,我看這件事,一個起造人、建商是生產者,既然他要生產,
: 就是要賣掉,不賣掉留著做什麼呢?對生產者賣不出去的東西,你要課稅,就是逼他賤賣
: ,因為「沒有賣不出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對不對?剛剛說臺北市政府自己課
: 1.5%的稅率,別人課3.6%的稅率,這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我覺得還是要
: 支持厲耿議員所提的1.5%稅率,而且不能有年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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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林傳表示:你怎麼可以逼建商賤賣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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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議員健益:
:   我個人認為「囤房」這個名詞,顧名思義就是囤積,建設公司要囤房是很難,因為他
: 就是想早點clean,就算預售clean都開心,因為錢都入口袋,所以我個人認為他們沒有「
: 囤房」的意圖,景氣這麼差,哪個白痴會花錢蓋房子再便宜賣?不太可能。而且蓋房子要
: 好幾年,他3年前申請這張建照哪知道現在景氣變這麼差?他不知道,所以他應該沒有「
: 囤房」的想法。真的想「囤房」,我相信不會有建商會現在蓋房子,等10年後再賣,10年
: 後會折價,不會漲價,我先分享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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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健益表示:沒有白痴會花錢蓋房子再賤賣,所以不能這樣逼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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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局長志銘:
:   財政局之前會提2.0%,基本上是「非住非營」的概念,畢竟沒有賣出去的房子就是空
: 在那裏,他沒有做營業使用,也沒有做住宅使用;另外,針對一年的部分,我們是給起造
: 人一個合理的銷售期,就是在這一年的時間趕快賣,真的超過一年沒有賣出去,我們再來
: 認定「囤房」的性質,如果沒有時間限制的話,就變成會繼續放著,這樣也不見得好,所
: 以我們還是希望房子蓋好了就趕快出售,其實沒有賣不出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
: 有了時間的壓力,也是促使建商趕快把房子出售掉,不要一直囤在自己的手中,所以我們
: 那時候才會訂一個一年的時間點,這時間就是讓你去銷售,超過一年沒有賣出去,到底是
: 起造人的問題還是整個市場的問題?當然這也是見人見智的,只是當時我們的想法就是設
: 定一年,讓起造人趕快去賣。
: 主席(李議員新):
:   你們限制的時候,當時是民國103年、104年,但看起來房地產現在是結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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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巿府:我們設一年是希望建商因為壓力而在一年內出手賣掉房子。
: 沒有賣不出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
: 李新:你們的限制讓房地產都結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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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耿議員桂芳:
:   政府用1.5%稅率和民間的3.6%稅率相比,用這麼低的稅率還是賣不出去,像我自已是
: 賣掉「狀元及第」,28年的舊房子還比較貴,因為位於大安區,結果到了文山區「元立建
: 設」蓋的是新房子反而便宜多了,舊屋、新屋這樣換,我看「元立建設」很努力賣,但我
: 住的樓層左右都還沒賣掉,它也蓋好三年半了,我知道當然要有個期限,可是一年?你要
: 起造人拿到使用執照後一年內全部要出清,好難喔!還有課以3.6%的「囤房」稅率的部分
: ,臺北市政府自己對自己的聯開的自用住宅案子都囤快500戶也賣不出去,可是還是課以
: 低稅率,你說臺北市政府有沒有努力?當然他也想趕快賣掉,賣不掉的話,他也揹不起這
: 樣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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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耿桂芳以自己買賣房產的經驗,來說明北巿府很不會賣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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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議員志冰:
: 就算再怎麼降價,打折也不可能打到骨折,如果沒有賺錢就寧可不賣,心態上是這樣,而
: 期待是能夠趕快賣掉。但是如果沒有辦法賣掉,心態上就只好把房子放著。房地產受到景
: 氣影響,如果房子好賣,也就不會有今天的問題。如果今天經濟非常景氣,房子賣到供不
: 應求的時候,不要說3.6%,6.3%也都可以接受,生意人的原則就是這麼簡單。
: 厲耿議員提出這個提案,也讓我們從不同角度認真地思考,今天會遇到這樣的問題,有經
: 濟景氣循環的結構問題。那麼對於起造人和投資客是不是要用不一樣的處理方式?這是本
: 席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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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志冰表示:你們不能逼建商賤賣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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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議員國成
: 本席不希望是為了達到打房的目的,所以訂3.6%囤房稅,這一點剛才汪議員也講得很清楚
: ,建商如果房子賣得很好,也不會在意稅率高低,反正房子都賣掉了。所以這部分還是請
: 局長慎思一下,不要聽到別人說要打房就配合去做,而且本席敢保證這個絕對不是你的構
: 想,是上一任市政府的某些人為了打房所配合的政策。為什麼本席要舉買賣股票的例子?
: 就是因為股票被套牢了才等著分股息,如果有賺錢老早就把股票賣掉了,因為股利、股息
: 還要扣繳綜合所得稅和2%健保補充保費,這些東西就產生了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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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國成:人家叫你打房你就打房?3.6%囤房稅也是上一任的政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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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議員昭雄:
: 市政府的案子,基本上也是調降,只是有期限。市政府是期待房價在1年內能夠降低一點
: ,把空屋銷售出去。
: 陳局長志銘:
: 對。
: 阮議員昭雄:
: 現在看起來有達到這個效果,因為從104年7月就是3.6%的稅率。
: 陳局長志銘:
: 對,到目前為止都是3.6%。
: 阮議員昭雄:
: 房價有調降,本席不曉得銷售情況有沒有比較好?
: 陳局長志銘:
: 目前銷售市場沒有比較好。
: 厲耿議員桂芳:
: 萎縮三成到四成。
: 陳局長志銘:
: 整個房地產市場萎縮,這是一個事實。
: 阮議員昭雄:
: 想要買到便宜房子的人,好像也沒有因此得到利益。
: 陳局長志銘:
: 也沒有得到利益,因為等都等不到。
: ====
: 眾位議員:你弄個3.6%囤房稅有讓房巿比較好嗎?
: 北巿府:沒有
: 眾位議員:那就表示這政策沒用嘛!
: ====
: 主席(李議員新):
: 各位同仁,因為這件事情的決定,嚴格來講是要回應社會大眾,包括市政府也是一樣,當
: 時是正在風頭上,所以搞出非營非住的2.0%,又想像1年內賣出去。結果就跟之後的容積
: 銀行一樣,市政府想像的結果沒有達成,到現在106年,房市凍成這個樣子。每位議員同
: 仁都有不同的壓力來源,所以在剛剛也都做出了反映。
: 關於年限的部分,本席提出以下的文字建議,針對臺北市房市景氣回升(溫),這部分要予
: 以定義,意思就是在適當時機,市政府研議調整稅率並送議會審議。所謂的「適當時機」
: 或「房市回溫」有沒有判斷的基礎?
: 洪議員健益:
: 文字上面不要寫死,到時候又會被罵。
: 主席(李議員新):
: 本席建議要有一段文字表示這部分還有彈性,至少議會將來還是要審議,免得丟給市政府
: 之後,到時候他們兩手一攤說都是議會決定的,到時候議會怎麼應付輿論的壓力。
: 汪議員志冰:
: 主席,將來的什麼東西還要經過議會審議?
: 主席(李議員新):
: 指的就是「房市回溫」到「適當時機」,市政府要研議調整稅率並送議會審議。
: 汪議員志冰:
: 法條可以這樣子嗎?文字上面這麼的含糊?
: 主席(李議員新):
: 可以做成附帶決議。
: 洪議員健益:
: 用附帶決議的方式。
: ====
: 李新:北巿府搞的房巿這麼冷,各位議員都有壓力,所以這是一定要審的。但為了避免以
: 後北巿府有藉口說這是議會決議的,讓議會不得不應付輿論壓力,所以要改一下。
: 弄個 「房市回溫」到「適當時機」,市政府要研議調整稅率並送議會審議。
: 汪志冰:法條可以寫的這麼含糊不清? (大驚)
: 眾老鳥議員:用附帶決議就好了呀!反正北巿府這鍋背定了。
: ====
: 汪議員志冰:
: 在這種情況之下,大家可以討論一下,3年是不是一個合理的時間?所以本席強烈建議把
: 時間放進條文,但是給一個比較合理的時間,這樣一來對各方來講都簡單,因為有一個依
: 據的基準。例如訂5年,但是3年就把房子賣完了,給建商那麼多時間又有什麼用?假設之
: 前的邏輯是確定的,起造人一定是希望越早賣掉越好,那麼本席後面的假設就是合理的。
: 這樣一來在法律條文上面就更明確了。
: 主席(李議員新):
: 文字修正的部分請各位看一下。
: 汪議員志冰:
: 看是3年或5年。
: 洪議員健益:
: 一屆4年,就訂4年吧!
: 周議員威佑:
: 這一屆只剩下1年半。
: ====
: 在討論期限是3年還是5年好時...
: 洪健益:我們一屆4年,就訂4年不好嗎?
: 周威佑:但我們這屆只剩1年半耶!
: ====
: 洪議員健益:
: 市政府有沒有建議訂為幾年?
: 陳局長志銘:
: 坦白講,這部分還是要回應外界的期待,時間上面當然不要拉太長。
: ====
: 洪健益:北巿府有沒有建議期限要幾年?
: 北巿府:我們希望不要拉太長...
: 難得有機會看到台北巿議會的委員會會議紀錄呢!
: 真的大開眼界....
作者: kuninaka   2017-07-06 23:11:00
我覺得還好耶,台北有錢人這麼多,是該降低這樣才能刺激投資
作者: jfcjjl (阿福)   2017-07-06 23:11:00
劉羅鍋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7-06 23:12:00
為什麼現在文都這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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