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國道飆173公里 辯「烙賽」探外公姑婆
2017-07-06
求饒敗訴 遭罰款八千扣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魏姓男子去年底駕駛自小客車,在國道一號彰化段飆速一七三
公里,超速六十三公里,國道警察依法舉發八千元罰單並吊扣牌照三個月。魏男表示當時
「屎在滾」趕路,未發現超速,還辯稱外公洗腎、姑婆未嫁等理由,亟需開車探望,提出
行政訴訟希望不要扣牌。彰化地方法院認為違法屬實,判處魏男敗訴,並要負擔訴訟費用
三百元。
魏男主張,事發前一天得腸胃炎,還到中藥行買止痛丸止瀉,隔天上班行經國道一號西螺
休息站「並無屎意」,但沒多久就覺得開始抽筋絞痛,額頭跟背脊直冒冷汗、嘴唇發乾,
呼吸急促、肛門不斷緊縮。原本要停路肩方便,但因還要拿三角警示牌而作罷,想一路忍
到下彰化交流道,還是忍不住拉屎在褲子裡,在忍耐過程中,真的痛到不知道自己已經超
速。
魏男繼續辯稱,平時母親也會開這輛車去照顧年邁外公,自己每週也會開車載姑婆去台中
玩,深怕被吊扣牌照三個月裡,外公、姑婆若過世,自己會很自責更無法面對母親,希望
法官法外開恩,不要扣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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