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版主staff23黃明龍發動網絡霸凌二度判刑

作者: culminate (嚇死人的醜女)   2017-07-07 19:04:09
※ 引述《jinjincharge (jinjincharge)》之銘言:
: ※ 引述《culminate (嚇死人的醜女)》之銘言:
: : Staff23黃明龍這種帶動版眾發動網絡霸凌
: : 來對付他不喜歡的人的行徑已經被法院
: : 依照刑法309及謆惑大眾違背刑法309判
: : 處55天拘役,得易科罰金5萬五。
: : 開庭時
: : 黃明龍強調他當時是為了避免被網友remorse
: : 蘇溫永釣魚提告,是為了八卦版友著想,是
: : 為了公益,但他文章中要大家一起罵人,這種
: : 行為不僅不能定紛爭,反而易引起釁端
: : 如此行為與他所聲稱所作所為皆是出於維護
: : 版友權益的目的明顯背道而馳
: 幹
: 雖然STAFF是垃圾板主沒錯
: 但扇動大家霸凌某某某
: 這到底犯什麼法??
: 霸凌從小到大都會發生的事
: 這種機歪行為可以用刑法來治??
: 詳細內容到底是什麼??
: 沒那麼簡單吧??
: 應該還有另文吧???
沒有另文!
從小到大誰誰誰煽動誰誰霸凌某某某
是因為小朋友的思維不會考慮到法律問題
Staff23黃明龍煽動版友霸凌的行為
是觸犯刑法第153
公開辱罵人本來就是違背法令規定
他還要大家做這樣的事就是謆惑違背法令
所以他才會因為發動網路霸凌被判刑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07-07 19:05:00
有判決書全文嗎 記得你之前會貼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07-07 19:06:00
無聊
作者: lolic (lolic)   2017-07-07 19:06:00
推文小心
作者: greenYoshi (馬力歐的朋友)   2017-07-07 19:06:00
手動至底,掰掰。連板規都不會??!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07-07 19:09:00
作者: kkkk666 (三重彭于晏)   2017-07-07 19:20:00
樓上的新聞真的? 這種人怎麼會上版主...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7-07-07 19:21:00
google蘇溫永就有了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17-07-07 19:33:00
八卦本來就專選一堆腦子中過槍的當版主
作者: Moselle (Long Vacation。)   2017-07-07 19:36:00
蘇先生用這ID佯裝自己不是蘇先生 是24個比利 分靈體的概念?kkkk 新聞那篇不是staff23好嗎 新聞內的那篇 是這位
作者: billybbb   2017-07-07 19:38:00
作者: Kans9527 (神田烏魚子)   2017-07-07 19:38:00
奈米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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