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打完「分手砲」 女報警告男性侵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連姓男子與女友小欣(化名)協議分手,要求要打「分手砲」,
涉嫌不顧小欣拒絕「霸王硬上弓」,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士林地院發現,兩人性
交後,小欣還傳LINE關心「自己好好保重」,不合常理,且無其他證據證明連男硬上,判
他無罪,可上訴。
小欣報警時指控,連男佯稱要和平分手,要求進入她家溝通,進門後雙方爭吵發生拉扯,
連男突然把她壓在床上,說要打分手砲,不顧她奮力抵抗,就把她的牛仔褲脫掉硬上,最
後射精在她體內;檢方偵訊時,小欣改稱當下只有口頭拒絕,最後射精在她肚子上,供詞
前後有出入。
小欣另指出,事發隔天連男有傳訊息,要求她不要張揚這件事,但因不想看到這條訊息留
在手機裡,當時就刪掉了。
小欣女友人則證稱,當天晚上7時許接到小欣電話,哭著說被動粗性侵,小欣後來到她家
訴苦,神情很恐慌不停哭泣。
但法院審理時發現,小欣在打給女友人哭訴之前,就傳LINE與連男對話,內容大致為家門
鑰匙返還、金錢往來等問題,小欣更表示「自己好好保重」、「我又怎麼了?和平分手可
以嗎?」、「我問心無愧」等語,始終未對性侵一事有所責問,不合常理。
法院也認為,小欣是心智正常的成年人,遭性侵後會誤刪重要訊息,反而留下與案件無關
的內容,難以採信,且她對被性侵過程供述不一,儘管下體驗出連男的DNA,也只能證明
兩人有發生性關係,不足以認定連男性侵,因此判他無罪。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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