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inor (><)
2017-07-07 20:44:56: 新北市交通局主秘吳國濟表示,機車格是公共使用空間,oBike卻具商業營利目的,交通
: 局已鎖定三重、土城、中和、永和、板橋、新店、新莊、蘆洲、淡水、汐止及林口區等11
: 個人口密集的都會區,公告不得將oBike停放至機車格內,壓縮公共停車空間;至於火車
: 站、捷運站等大眾運輸站點周邊,oBike不僅不能停在機車格,連自行車格也不許停,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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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者一律拖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31 條
在未設置自行車停車設施之處所,自行車得比照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
所以自行車可以停機車格好嗎 = =
有停機車格代表人民素質不錯了啦
機車格不能停? 連自行車格不能停?
那停那? 人行道? 紅線?
具商業營利目的?
租賃車牌的車要不要比照辦理?
如果說車格要收錢要拖還說的通,使用者付費啊
免錢的有什麼好拖的?
能少一個騎機車製造噪音廢氣
OBIKE車又爛,還可鍛練身體
是有什麼問題?
作者:
DRAWER (DRAWER)
2017-07-07 20:49:00如果營利用的自行車可以停,以後商人直接放車在免費的停車格讓人租用,無需店面、車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07 20:51:00還在崩潰你u粉轉職?
作者: s6525480 2017-07-07 20:52:00
ok啊 首先車版神車 馴 第一個不敢 不用笑他 直接不敢啊就法律自助餐咩 合用就用 不合用就當沒事兒
租車過程是還在消費行為內,且停車單會給業者付錢,你這個腳踏車要怎麼開單,啊又要給誰請款
作者:
loking (J)
2017-07-07 21:01:00支持管制 但交通局真的用錯條文了
作者: yzvr (yzvr ) 2017-07-07 21:01:00
掃地囉,好多玻璃渣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7-07-07 21:01:00
obike工讀了來了喔 爛車佔機車格又不付錢公平嗎
作者:
loking (J)
2017-07-07 21:02:00不修法就直接禁停 上法院交通局也是輸
作者:
pottokao (豬頭豬頭大豬頭)
2017-07-07 21:02:00要還車前就騎到台北市或是貢寮金山坪林停就沒問題了啊
作者: s6525480 2017-07-07 21:02:00
這有點像厚 米國熱艦俗賣 解決大問題 還有人要嫌不是神盾 爛貨浪費錢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7-07-07 21:11:00
你說爛車可以取代機車 哈哈哈 工讀生甚麼都可以唬爛
OB是佔用停車格營業,跟租車後停在停車格完全不一樣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7-07 21:18:00用公家資源賺錢就算了 也不想辦法處理 很無恥
作者:
pottokao (豬頭豬頭大豬頭)
2017-07-07 21:26:00沒有配套就先退出台灣好嗎別製造亂象假世界潮流
實在看不出來這跟佔用騎樓開麵攤差在哪裡?錢你賺,停車點用免費現成,規劃好的點?
作者: CHENXOX 2017-07-07 21:37:00
如果新北所有停車格均不收費或obike完全不向使用者收費就不會有爭議了,誰叫你要占公地盈利活該麻煩別人要立專法a根本自找麻煩 cc
作者:
ainor (><)
2017-07-07 21:57:00新北改管8+9邏輯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