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t803 (喵喵)》之銘言:
: 都吃到38歲了 別人講話就信了
: 尤其是政風的話也敢聽 是太天真還太傻還是兩者兼備
: 政風早期人二轉變的 雖然不搞政治偵防
: 但到現在本質還是一樣欠的就是業績
: 預防貪瀆 挖掘貪瀆
: 各級政風機構上面是 廉政署 再上面就是法務部
: 所以獨立於各機關
: 今天自首貪汙就是先判你死刑 公務員最嚴重就貪汙
: 我今天政風就欠業績了 自動送上來的肉當然要咬阿
: 誰對誰錯~~自首就你錯了誰理你阿 反正我嘴巴講講也不用負責任
: 政風說其他人不會知道~~XDDD
: 就跟哥巴契夫的頭髮最長一樣
: 政風說不法事項依規定向政風呈報保護自己~~XDDD
: 只是沒跟你說是保護政風自己而不是檢舉的你自己
: 同樣都是蓋章下場大不同:
: 之前有件國小採購弊案 承辦人說他就蓋章而已 我有請示過校長
: 校長一句話:我不知道 不清楚 不了解 沒印象 三不一沒有 (就是干我屁事喔)
: 檢察官看他完全是倒楣鬼 好像依相對較輕的職務疏失提起訴訟法院判緩刑2年
: 反正沒抓去關老師的鐵飯碗沒丟就是了
: 之前同學在公家機關上班對有疑慮的事項
: 主管說這樣做 他就裝死不然就依他自己的方式做 人家也拿他沒皮條
: 蠢到去自首貪汙 就跟揮刀砍自己LP一樣
好了 我去看新竹地院的判決書
主謀的課長被判4年6個月 沒有緩刑
有兩個免刑 其中一個是戴立紳 一開始我還以為他只是被脅迫
結果看完判決書 我覺得這個人犯罪行為也不少 公務員登載不實 利用職務詐欺取財
明知而違背商業會計法
他自己也有拿到錢 這樣子好無辜喔...
今天他免刑就是因為有自首 沒有自首就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他跟好幾個人都有牽扯到 說不知道違法真的說不過去
只是他可能以為犯罪以後自首再檢舉就等於完全沒事
如果他的邏輯是對的 這樣子以後公務人員只要先貪再自首檢舉就沒事
至於你說國小採購案 那個承辦人說的話根本跟吃屎一樣
辦理採購的承辦人還要跑去問校長?蓋章而已?承辦人最應該了解內容跟法規
不然以後承辦人都蓋章然後去問長官就沒事了 那還要承辦人幹嘛?長官自己蓋一蓋就好了
拜託別在網路上以訛傳訛 承辦人這麼好當的喔?有沒有違法要先查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