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一本書,介紹中國農村的風俗:
.......中國人還相信,父母的痼疾、只要吃了子女的肉,就有可能治愈。這些肉應該做好後、讓父母無意中吃下。
即使不敢肯定會治愈,中國人認為總有可能。北京《邸報》上經 常出現這類事例。筆者認識一個年輕人,為了給父母治病,就曾經從自己的腿上割下了一 塊肉。
對那塊傷疤,他一直十分自豪,就像個老兵一樣。毫無疑問,這類事情並不普遍, 不過也許並不罕見。
中國人的孝順中,最重要的方面是孟子說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需要有後, 是因為需要人繼承香火,祭把祖先。這已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內容。
同樣因為這一點,中國的男孩子必須儘早成婚。三十六歲做祖父,在中國司空見慣。筆者的一位熟人,在彌留 之際,曾責備自己有兩不孝:一是不能親自為老母親料理後事;二是沒安排好兒子的婚事。
他的兒子當時只有十歲左右。這種想法,無疑會為大部分中國人所接受。中國人休妻一般有七種理由,第一種就是不生男孩。對男孩的渴求,導致了納妾制度。也隨之產生了各種不幸。
他們生男孩時就興高采烈、趾高氣揚;生了女孩,就神情沮 喪、意氣消沉。大部分的溺嬰事件也與此有關,這種事南方比北方多。
有時,人們甚至根 本就不知道。想獲得這方面的信息極為困難,因為人們對此諱莫如深。中國的私生子也不少,但無論男孩女孩,人們都不希望把他們留在世上。
即使不能直接證明各地溺殺女嬰的 事件比實際上要少,但從道理上肯定活埋三歲小孩以便養活其祖母的行為,無論如何都不 能逃脫殺人的罪責,即使是不受歡迎的女孩。
—在中國的農村,奉行儒家禮教的地方,真的這麼恐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