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眼全錄!司機撿他人包裹拆開丟 恐涉侵占
有一名送貨員,在送貨到新北市鶯歌老街附近的半路上,不小心掉了包裹,沒想到被後頭
不認識的貨車司機撿走還拆開,司機發現裡頭裝的是399元的寵物用品,把包裹丟在旁邊
民宅門口,這些過程全都被監視器錄下來,雖然業者事後不追究,但律師說這行為恐怕已
經觸法,涉嫌觸犯刑法的「侵占遺失物罪」,而且是「非告訴乃論」。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69898
刑法第 337 條 (侵占遺失物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
五百元以下罰金。
莫名奇妙 撿起來再丟回去 哪有合乎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要件?
那我路上撿到一包看起來像垃圾的東西,把它順手丟進垃圾車,後來被主人說那是
他不小心從機車上掉下來的舊衣服是不是我也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