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cutom (cycutom)》之銘言:
: 照這新聞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24563
: 機車格不能停,自行車格也不能停
: 那obike等於在新北宣告不能營業了吧?
: 因為obike是給你騎到你家或目地,然後在附近找一個「機車格或自行車格」來停
: 如果不能停,那等於宣告不能營業是一樣的意思吧?
看仔細
一、人口密集都會區不能停機車格
==>非新北人口密集都會區沒有禁止
二、火車站及捷運站週邊自行車格不能停
==>其他非轉乘用自行車格仍然可以停
新北的訴求很簡單,原本就不夠用的停車格,不允許營利用的車輛大量佔用
但夠用的先不管,以求雙贏
所以像是郊區、大型河濱公園等自行車格充裕的地方,
新北市府仍然允許obike停放
為何要做這種區分?理由就停車秩序四個字而已
新北市府並沒有徹底封殺ob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