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學生騎車遇坑摔 法官判巿府免賠

作者: ptrpoint (*ptr)   2017-07-09 10:52:14
2017-07-09 10:42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葉女是台中市某私立大學護理系學生,她在去年3月間騎車經過東海大學附近道路時,因
路面坑洞而自摔,造成骨折等傷勢,她控台中市建設局沒有維護好道路,有坑洞卻未設置
任何警示標示,顯有行政怠惰、管理疏失,依國賠法向市府索償醫藥費等共98萬多元;法
官一審判決,市府雖有維護修繕義務,但客觀無法要求市府24小時隨時派員巡查,修繕偶
然出現的坑洞,判市府免賠。
葉女在去年3月25日上午7時許,騎車經過西屯區台灣大道4段、玉門路口時,該處有一不
平整坑洞,她騎經過後摔車倒地,造成骨折、挫傷、十字韌帶斷裂等傷勢,傷後需持續復
健,葉控訴市府建設局疏於維護道路,嚴重影響公共行車安全,造成她騎車自摔。
葉女控稱,因傷後需復健,她原在台中澄清醫院實習,實習結束後就可到醫院擔任正職工
作,車禍發生後她無法工作,造成她薪資損失,因此向市府索償薪資、醫藥費、交通費、
精神慰撫金等98萬2362元。
台中市建設局辯稱,雖然市府有維護道路安全的義務,但路面因車輛長期輾壓,或其他原
因而有坑洞或凹陷的情形,屬於偶發、外來事件,因行政資源有其極限,事實上無從24小
時隨時派員監看,各路面是否有坑洞或凹陷。
建設局也稱,案發前的23日,市府有進行巡查,並未有發生坑洞,且案發當日,也尚未接
獲市民透過1999等專線反映坑洞,不能以市府未即時排除,就稱市府有涉有疏失。
一審法官採信建設局說法,認定葉女未提供任何市府疏於維護的相關證據,就指控市府怠
忽職守造成她的損害,判市府免賠,全案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72636
作者: jceefailurer (阿爸喂)   2016-07-09 10:52:00
免賠很正常
作者: sexbox (低能兒)   2017-07-09 10:53:00
應注意未注意= =
作者: g8429310 (qq)   2017-07-09 10:53:00
哭哭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7-09 10:54:00
果然民不如官 當初管碧玲在高雄公園摔斷腿就有國賠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7-07-09 10:55:00
記得這種公有設施國賠案件 是採無過失責任的不是嗎?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7-09 10:55:00
而且才花了半年就賠償 但還是被她嫌太慢
作者: onixs (遇見未來)   2017-07-09 10:59:00
自己不小心,這樣都能賠,下次沒錢就找路上坑洞來跌就好了
作者: mike42 (123)   2017-07-09 11:08:00
最好保證都沒碰過坑洞會摔車,下一個希望不會你自己
作者: ta29 (nyo)   2017-07-09 11:09:00
我看懂了!! 先打1999然後等半個月到一個月去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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