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enchi (...)》之銘言:
: 兩台車在高速公路上跑,如果前車遇到緊急事故急煞,後車卻煞車不及撞上,通常就是判
: 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需要負肇事責任。但如果急煞是從時速一百多因為緊張發神經突然
: 踩到底那種,這樣就算有保持距離還是會撞上吧?責任還是算後車的嗎?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0
小妹我有一個朋友呀
開高速公路,結果收到罰單
理由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罰3600
他覺得很奇特
沒被罰之前都還不知道安全距離是這樣定義的呢
其實小妹我也是聽他說我才知道,嘻嘻
又離川寶小妹遠一點了,往優質小妹近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