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lh117 (蓮心)
2017-07-09 16:44:46http://news.tvbs.com.tw/local/20271
請參考以上文章,重點就是賭博贏的錢也要併入綜合所得稅的其他所得
1200萬算兩個人都各拿600萬,也超過綜合所得稅440萬以上是40%的門檻了
這個案件應該可以用申報的就不會被沒收
但是如果沒有申報,不知道這個資料會被海關轉給國稅局去課所得稅嗎?
我假設這兩個人申報完帶入美金後沒有去申報綜合所得稅
連補帶罰,就很有趣了
※ 引述《Bqqqa (風雲)》之銘言:
: https://goo.gl/zNPY4F 蘋果日報
: 【GG片】澳門賭贏40萬美金 超額入境沒收38萬
: 2017年07月09日14:15
: (更新:新增影片)
: 2名本國籍江姓男子(26歲)及陳姓男子(23歲),昨晚搭乘台灣虎航從澳門返抵桃園機
: 場,海關在他們手提行李發現40萬美金(約1200萬台幣),2男在訊問時表示,40萬美金
: 是在澳門賭場所贏得的賭金,海關訊問後,依洗錢防治法將超額的38萬美金沒入國庫。
: 海關表示,洗錢防制法於今年6月28日修訂實施後,查獲攜帶超額現金最大金額的案件。
: 海關提醒,洗錢防制法新制於今年6月28日實施,凡出、入境旅客攜帶台幣現鈔10萬元、
: 人民幣2萬元、外幣1萬美元以上皆需向海關申報,以免遭沒入。(林啟弘/桃園機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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