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曾帶老婆去「換妻派對」 逮到她外遇告不成
3.完整新聞內文:
李姓男子2015年懷疑大陸籍妻子與蔡男外遇,跟蹤發現兩人一起去開房間,當場逮人提告
。一審判兩人各3月徒刑,但高等法院認為,他多次帶妻子參加「換妻俱樂部」,喪失告
訴權,撤銷原判決。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李男2003年和陸籍鄭女結婚,他2011年起多次帶妻子參加換
妻俱樂部。李2015年察覺妻子有外遇,跟蹤發現妻子和蔡男一同上汽車旅館,立即報警逮
人並提告兩人通姦、相姦,一審判鄭、蔡各3月徒刑。
案件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他多次帶妻子參加換妻,縱容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喪失告訴
權,撤銷原判決,改公訴不受理。另李要求2人支付200萬賠償金,士林地院認為,他未能
證明配偶權利遭侵害,駁回訴訟。(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10/1157649/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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