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EA (黑髮ロング)》之銘言:
: 除了這兩處以外
: 美麗島站還有另一個裝置藝術--祈禱(捷運之心)
: 當初設計是晚上時
: 四個造型像是合掌的玻璃帷幕出入口
: 頂端設出雷射光在空中交會
: 象徵和平
: 結果因為太耗電了
: 印象中只有開過幾次而已
: 這裝置藝術造價是一億一千萬
→ tmacor1: 陳菊最喜歡這種做表面的東西 07/09 21:34
推 hiimjack: 沒看過 有圖嗎 07/09 21:34
推 jason1353: 美麗島出口其實有設計投射燈 交叉聚集一個中心點07/09 21:34
→ linceass: 高雄貧民窟王天天哭雙北蓋一兆 結果這兩個大型藝術?就 07/09 21:34
→ linceass: 2億??? 還沒用過幾次XD 07/09 21:35
→ linceass: 高雄真的是被寵壞了 07/09 21:35
造價高,然後造了又省錢不使用,怎麼樣都不會是你們口中愛門面的陳菊做的
如果真的愛門面應該錢怎樣都給他灑下去。
重點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這個法規啦: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
第九條第一項:「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
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
第三十二條:「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就是因為這法律才會導致公共藝術粗製濫造又不維修,我想很多鄉民在學校內應該也多少
看過那種超醜不知道為何而設的作品,全部都是因為這個法規而來。
這狀況下,公有建築物的主管機關為了避免被罰,就一定會全力達標,但達標以後就丟在
那不管,因為我本來就是規避懲罰才設的。要說浪費公帑,這才是根源,我記得也有委員
最近有注意到這問題,上個月還上上個月質詢過這條好像還提了修法。
看能不能趁這機會引起文化部重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