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首日被拖329輛!業者暫不領回oBike.交通

作者: Kenyan (肯亞人)   2017-07-10 11:49:21
※ 引述《flylee (牛轉乾坤)》之銘言:
: 新北市政府應該要規定,
: 營業用 自行車停在機車停車格,每次收費 20 元
: 大家覺得如何呢 ?
我覺得應該要訂定
任何車輛停在機車停車格也要收費
這樣子就會大大打擊大家騎機車的意願囉
不管是柯P要的大眾交通使用率提升
還是減少PM2.5排放
都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呢 :)
可是這樣會惹鄉民森氣氣捏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7-07-10 11:50:00
沒車牌你也只能拖吊啊…
作者: ji394su33000 (一枝獨秀不是春)   2017-07-10 11:50:00
我本來就在繳了 無感=_=
作者: wintxa   2017-07-10 11:51:00
所以你只能在這發這文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7-07-10 11:53:00
可以喔,順便恢復進城費,各大聯外橋樑ETC收費
作者: gk1329   2017-07-10 11:54:00
讚成阿 一堆亂停車的也不抓 難怪人說出了台北市就變南部..
作者: Nevhir (煙霄微月)   2017-07-10 11:55:00
你是台北人嗎?不然怎麼會不知道台北一堆機車格會收費的事?
作者: rkb84 (rkb84)   2017-07-10 11:56:00
好啊,擁有超過100台機車或腳踏車的,停車位就繳錢.
作者: Lmmz (**)   2017-07-10 11:57:00
其實只要把機車格變成一車一格 像腳踏車那樣停進去鎖住 就能大大的降低機車量 因為找不到車位 也能改善空氣 和樂而不為只是改革都有陣痛期 然後人們也不要犧牲自己的權利
作者: gk1329   2017-07-10 11:59:00
樓上沒用 因為除了台北市外 都不太抓機車違停的 變都亂停檢舉太多還會有里長關心關說 真它媽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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