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些用愛發電的環保文青可不可以動一下腦啊
目前為止除了邏輯神扯的錯誤舉例以外
就是人身攻擊說台灣人沒水準共享單車才搞不起來
拜託OBIKE工讀生可以有料一點嗎 好歹派個能打的出來嘛
奉勸環保文青如果沒有領五百的話
真的沒有必要為了一家只想撈一票押金
不顧車輛品質的中資公司說一些鬼話
只是丟自己的臉而已
(還是這些人是用心良苦的反串? 那我道歉)
最後回答一下你的問題好了
汽車有繳稅 也有繳停車費 完畢
※ 引述《ce0336ce (迷鹿)》之銘言:
: 因為是租賃營利工具,所以不能停在停車格??????
: 那小馬,和運,格上的車也不能放停車格嗎?
: 還有WEMO 機車隨租隨還的也不能停嗎?
: 有人解釋一下新北交通局在講什麼嗎?
: : 針對oBike 亂象層出不窮,新北市交通局表示,雖然樂見綠色運輸,但租賃自行車為營
: 利
: : 工具,故不應比照一般用路人適用停車規定,更不該佔用公用停車位。因此在中央法規
: 明
: : 訂之前,交通局先行於7日發布公告「11區禁停範圍」,包括三重、土城、中和、永和
: 、
: : 板橋、新店、新莊、蘆洲、淡水、汐止以及林口等區,皆禁止oBike停放機車停車位,
: 各
: : 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周邊之自行車停車位及其他特定路段、區域的自行車格也禁
: 止
: : oBike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