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oun (skyoun)
2017-07-11 19:19:35選了最後一篇來回,無特別原因
※ 引述《Golf19 (19Golf)》之銘言:
(恕刪)
: 至於自己做了什麼 怎麼被利用 其實完全不曉得 但也不以為意
: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9:21:00請問在停車位擺攤營業有沒有罰責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1 19:22:00支持全台機車停車格全面收費一小時20元 汽車80元朱立倫就腦殘啊,想譁眾取寵殊不知去討好這群七年級覺老根本白廢力氣
交通部不是說依停車場法縣市政府有權公告路邊停車格的停
都拖吊 不能開罰哪有差 如果它是真的要做租賃 一定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17-07-11 19:25:00
停車場法13條 這一條有讓你滿意嗎?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7-11 19:25:00行政救濟是人民權力,這又是另一回事,交通部都說新北未違法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26:00停車場法第13條就授權給地方去訂了,就像路邊停車格時段性禁停一樣意思,不然你怎不說都是停車格還限車種限時間?就有法源咩!再來扯八仙就好笑了,八仙明明是因爲市府87弄一個無限期停業,被法官靠杯不符比例原則,你都沒看內容拿這兩個來比?
作者:
turst (四番)
2017-07-11 19:27:00蚵p若有具體可行的管理方式,樂觀其成,否則別只是打嘴砲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28:001. 腳踏車停機車格不叫亂停 2.所以亂停的腳踏車還是有罰則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9:28:00計程車停在停車格又沒營業買賣的話當然不用阿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29:00停紅線才叫亂停 本現在本來就可拖吊 但停停車格不算亂停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29:00再來柯P就是有問過?阿你怎不說交通部的路政司專委都出來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0:00現在的問題是機車族沒位置在不爽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0:00說拖吊沒問題了你還有問題?另外訴願本來就是業者的權益阿,最後新北有公告全市禁停嗎?沒有啊,這業者擺明只想賺錢其他外部成本給大眾去擔,新北只是因爲市長顏色不對就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9:31:00如果租借時段屬於使用者不用 但買賣時段不就屬於停車格擺攤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1:00現在一堆人想把風向帶成停機車格=亂停xddd
機車格本來就不多了 那放這麼多當然會排擠到 更何況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9:32:00三小才是三小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2:00柯有更好的手段可以拿出來或實施大家都會看,不是講這種
作者:
kdy (K大)
2017-07-11 19:33:00obike要停就只能停腳踏車專用停車格,當然不能停機車格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3:00柯文哲的確有更好的手段阿 但是法律的通過要有程序跟時間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9:34:00賣二手車都不能停停車格意思一樣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4:00o bike那種佈點的方法一次給你佈快4分之3的格位或者超過2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4:00不是你這種獨裁人今天說 明天就做
作者: poeoe 2017-07-11 19:35:00
交通部都說有法源了 哪來沒法源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5:00如果這樣講幹嘛今天又公告幾個熱點?就乾脆等9月議會開議再說了吧?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5:00但不是今天研擬 明天就實施 還要送進議會 懂不懂程序阿
作者:
CPer (CPer)
2017-07-11 19:35:00你扭曲王喔 我還繳印尼幣勒
新北市最初的禁停行政命令可沒提到什麼停車場法第13條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6:00作者: YCLLZDBZM (晚上 公園 打球) 2017-07-11 19:36:00
推。現在電視台都在帶風向。
隔了一天才找到有這條可以弄歐敗 這叫法治社會 科科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7:00第13條有屁用 那是要禁止歐拜生存的條款現在除了新北 沒有縣市首長想禁止歐拜這裡的人難道連納管 跟 禁止都分不清楚嗎
作者: poeoe 2017-07-11 19:38:00
母法都授權給行政機關定了 要送什麼議會啦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8:00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39:00其他縣市首長早都在研擬納管條例 只是生效就是要時間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39:0013條沒屁用?都你在講,沒法源說沒法源,貼給你看說沒屁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7-07-11 19:39:00法律素養還不行
作者: poeoe 2017-07-11 19:39:00
根本沒有禁止 只是禁停特定區域好嗎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40:00禁止停特定區 你要民眾怎麼騎去那里? 跟封殺沒兩樣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40:00新北業有要送自治條例阿,問題現在議會就修會咩!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1 19:40:00幫推,機車滾出台北
作者: poeoe 2017-07-11 19:41:00
還扯議會 母法都授權給主管機關定規則了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41:00如果連新北都在研擬自治條例 老實講歐拜確定落地生根了未來大概就是腳授權金 然後停機車格 機車滾出去啦
作者: poeoe 2017-07-11 19:43:00
本來新北就不是要禁止 是要先搞定亂象而已
封殺有87%民眾會拍手叫好,滯台新加坡人不爽游就回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7-07-11 19:43:00只有人多停車格少的地方會有問題,本來就停不滿的縣市當
作者:
QQMMWA 2017-07-11 19:44:00封殺??? ㄏㄏ 確定要做這種不會實現的白日夢?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9:45:00已經有ubike,這種沒繳權利金想偷
作者:
IS0987 (FQ)
2017-07-11 19:45:00不管是什麼bike只要有妥善措施跟管理我個人都很歡迎阿,你看U bike出那麼久,有引起這麼大的反彈嗎?這業者就是自己不想花錢佈樁而已,然後不想花錢也不是不行,你自己要想辦法管理,但是又做不到...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9:46:00Ubike有繳權利金,還得自己設停車區,不就烏龜王八蛋就跟路邊攤販不繳稅還把店面門前馬路佔滿,是當租房子開店的是白癡嗎,繳稅繳心酸的
作者: poeoe 2017-07-11 19:48:00
推I大說的 會這麼大反彈 真的是有原因的
作者:
lX (我要挑戰1個X)
2017-07-11 19:49:00停汽車的可以拖 停機車的不能吧 簡單說就是無法可管被業者找到BUG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9:50:00鼓勵obike,不就鼓勵不要繳稅給政府,反正政府沒屁用,逃稅才是王道,傻傻地才按規矩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