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估選情非民調 王浩宇抗罰50萬勝訴
聯合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71252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去年立法委員投票日前,於臉書散布評論民調,中選會開罰50萬元,
他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罰。法院認定臉書文章是自估得票數並非民調,判他勝訴,全案仍可
上訴。
中選會去年9月間召開委員會議,針對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
法」等規定的案件進行審議,並做裁處,王浩宇因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
於個人臉書散布評論民調,被依違反選罷法開罰新台幣50萬元。
王浩宇不服遭罰打行政訴訟抗罰,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官調查,王浩宇臉書上文章整體觀察,客觀上可以認為是自行推估政黨的預估得票數與
得票率,並非選罷法規定的民意調查資料,因而認定中選會開罰有違誤,因此撤銷原處分
,判王浩宇勝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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