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綱添亂 害學生陷統獨爭論
2017年07月12日 04:10 記者簡立欣/台北報導
12年國教歷史課綱又掀波瀾!昨(11)日由於有媒體批評外交部還未撤下馬政府時代「援
引《開羅宣言》做為台灣國際地位」說帖,並提到即將在2019年登場的新課綱並沒有列入
《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或《中日和約》等;一時之間除了外交部成了風暴中心,
課綱議題也再度被捲入。
《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或《中日和約》,究竟指涉哪些具體內容?它們如何定義
台灣戰後的國際地位?又如何成為「台灣應歸屬中華民國」或「台灣地位未定論」等兩派
人馬的論據?
眾所周知,《開羅宣言》是1943年英、美、中3國領導人在戰時會晤於埃及開羅,隨後公
布的文件;內容是懲罰日本侵略,要求日本把竊取的東北及台灣、澎湖等地歸還給中華民
國。
問題是,《開羅宣言》究竟僅是戰時聲明,或是有國際法效力的條約或協定?70年後的今
天,支持和反對者仍爭執不休。另一問題是,就算是條約,當事者日本沒有與會,恐不能
算數。
日本表明放棄台澎
《舊金山和約》則是1951年,在美國舊金山由大部分同盟國和日本簽訂的國際條約,聲明
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等主權。
《舊金山和約》的法律拘束力沒有問題,但條約只說明日本放棄,卻沒說放棄給誰?這使
得《舊金山和約》成為日後「台灣地位未定論」者引用的理據。
1952年在台北簽訂的《中日和約》,可說是《舊金山和約》的補充,簽約雙方是中華民國
與日本,目的是結束兩國戰爭狀態,雙方並承認日本已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台灣、澎
湖等的一切權利。
但《中日和約》留了一個小尾巴: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聲明終止1952年
的《中日和約》。這樣《中日和約》還算數嗎?
對《中日和約》戮力研究多年的中研院研究員林滿紅表示,依法律的「處分原則」,日本
無權再去處理它業已放棄的台灣主權。
回到課綱本身,由於關於台灣戰後國際地位的眾宣言、條約都有歷史遺留問題,使得不同
意識形態光譜者各自解讀。扁政府時期,首次嘗試將台灣史獨立成冊的95歷史暫綱,接手
的教育部長杜正勝,就因將《開羅宣言》、《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等列入課綱草
案,而掀起爭議。
各自表述不符初衷
扁政府時期的98課綱(修訂95暫綱),要求對台灣戰後地位「有關國際交涉事件,應依史
實敘述,避免主觀的論述」;馬政府時期的101課綱,則用肯定口氣要求把「台灣國際地
位確立的過程」納入教材,換句話說未採用《舊金山和約》論述。
日前公布的的12年國教課綱草案,對於台灣戰後國際地位,國中部分是「台灣的國際地位
與外交困境」,高中部分是「國際局勢與台灣地位」。換言之,不給確定的結論,據了解
國家教育研究院的態度是「不預設前提,讓教科書編者與歷史老師透過討論方式,引導學
生自己去思考」,將台灣歸屬交給歷史老師「各自表述」,這樣的做法不但不符合學生探
討我從哪裡來未來到哪裡去的初衷,最終可能會讓下一代學子們過早的就陷入成人世界的
統獨爭論。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712000691-26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