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以死明志 檢不起訴處分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晶鑽建設公司負責人李嘉詳涉嫌行賄雙北市府官員,以利申請執照及謀取土地
重劃開發利益。檢廉今年2月發動搜索,李被收押,新北地政局前副局長王聖文住處
遭搜索後竟跳樓身亡,留遺書自清「沒拿錢」。據了解,王涉及的案情共有3部分,但
因王已死亡,無法調查,新北地檢署今天逕為處分不起訴。
據透露,王聖文涉嫌利用擔任新北市地政局主任秘書、副局長職務上的權力,向李嘉
詳佯稱購得塭仔圳重劃區第一期土地後,會維持原規劃狀態,以確保購得各該筆土地
利益,賺取李嘉詳給付共計457萬餘元佣金及與入股李嘉詳購得上開重劃區土地,涉嫌
圖謀自己不法利益。
此外,王聖文與張姓友人合資購買新北市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後,
王將其購得部分借名登記在張的名下,並為節省購買道路用地以申請移轉容積成本,
利用他曾任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主任及現任地政局副局長身分,催請加快審辦上
開土地分割共有物案速度,節省因跨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大幅調高而增加成本約2636萬
餘元。
王聖文在莊姓友人詢問何處重劃區較具開發潛力時,即告知金山地區市地重劃區較具
開發潛力,並洩漏載有上開重劃區相關個人資料及尚未對外公開內部各審議階段資料
給莊,專案人員原本懷疑王聖文涉犯貪汙、洩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
此外,檢廉接獲檢舉展開調查時,也掌握到王聖文與建商互動良好、有金錢往來,監
聽還聽到雙方說到關鍵內容時,就說「不能講、用LINE講」,認為有釐清必要,將王
列為「他」字案貪污被告;並於今年2月21日在王上班前,前往他位於桃園住處搜索,
過程平和,帶回一箱證物,王與妻子全程陪同,並未約談王或王妻。
沒想到王在當天下午3時許就從住處8樓跳樓輕生,用一張普通的A4紙留下遺書,內容
寫下沒有拿李嘉詳的錢,但又沒有辦法多說什麼,沒有辦法解決問題,對大家很抱
歉,連累大家,讓全案成為羅生門;檢方表示,因王已死亡,無法進行調查,只能逕
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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