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重點是
為何先前投票
反對車位停超過2車(不論汽機車)居多?
每棟大樓的管理方式多少不一樣
魯蛇先前住的大樓
汽車位可以買
機車位只能和管委會租
因為機車太多了
然後又規定機車不能停自己汽車格
因為這樣有汽車位的住戶
機車放汽車格就好啦
那這樣誰來租機車位?
管委會收入頓時減少
另一個原因
不是每個大樓地下停車場都是平面式
魯蛇住的大樓地下停車場
有平面式車格
也有機械式車格
若住戶是機械式車格
那他可以把機車也一起牽進去放嘛?
機械式的汽車位
停完汽車
不一定有空間能多塞一台機車進去
這時機械式車位住戶
看看停平面式車位的住戶
把機車停在他們的汽車格裡
機械式車位住戶會怎麼想?
是
他們真聰明省下一租機車位的錢?
還是
羨慕嫉妒?
所以後來開會
就通過禁止停兩輪車在汽車格裡
包含腳踏車、電動車、機車、重機皆是
結論:
1.管委會的$$
2.住戶的齊頭式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