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這樣的工作契約該簽嗎?

作者: Coelacanthi (空棘魚)   2017-07-13 03:45:13
1.契約第一條資方得任意調動工作地點範圍;第二條任意變更津貼福利獎金;
第三條任意變更工作時間休假等勞動條件,均違反勞基法無效。
2.依契約其他條款內容,猜測你學妹應該是應徵美工設計類職位。
以個人觀點而言,會要求未經手公司財務或重要財產的一般職員,
簽署連帶保證契約的公司,建議慎重考慮。
3.縱使許多條款內容因為違反勞基法而無效,但若發生勞資爭議,
會要求簽如此契約內容的資方多半不願妥善處理。
又因勞資調解不具強制力,極可能須循訴訟程序解決。
目前委任律師代理民事訴訟“一個審級行情價五萬元以上”,
代擬存證信函或撰寫訴狀“一份五千到一萬元以上”。
縱使不委任律師,自己打官司,一個審級從起訴到拿到判決書須半年到一年以上,
勞資爭議案件打到二審也很常見,前後可能花費一至二年不等的時間。
如果這個職位薪資不高,建議審慎考慮。
4.個人看過不少勞工離職時被資方以各種名目苛扣薪資,
但與訴訟所花時間與金錢比較後,勞工都摸摸鼻子認了,
把時間拿去投入新工作比較實際。
不少資方更是明知此點,肆無忌憚的苛扣勞工薪資。
只能感嘆台灣真的是資方天堂,
勞工最有效的反抗方式就是拒絕到這種公司任職,
除了避免害(保證)人害己外,改善台灣勞動條件,你我有責。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7-13 03:46:00
謝謝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7-13 04:03:00
協議定之:
作者: kklighter (ro)   2017-07-13 04:55:00
台灣大多中小企業,勿動搖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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