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來就拖吊!」 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7-13 14:11:17
※ 引述《McFadden (廣島東洋鯉魚)》之銘言:
: 「來就拖吊!」 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581050
: 共享單車oBike向中南部叩關,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今表示,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只
: 要街頭出現就直接拖吊,業者應先提出管理計畫,確保會員不會亂停車,審核通過後才會
: 核准。
: oBike號稱是無樁式共享單車,可隨騎隨停,台東街頭隨處可見,不過在雙北投放後,卻
: 引起違規停車、占用機車停車位亂象;外傳oBike將在彰化投放2000輛,並將進軍中南部
: 。
: 台中市交通局今發聲明稿拒絕oBike進駐,王義川說,oBike並非共享單車,而是在道路營
: 業的租車公司,台中市拒絕oBike來占用道路空間來賺錢,只要業者一投放就直接拖吊。
: 王義川強調,oBike最大問題投放前不知會縣市政府,趁著晚上把機車格停滿,影響機車
: 族停車權益,會員使用後四處停放,常造成違停亂象,這些問題應該由業者提出管理計畫
: 來解決
: 他強調,若oBike出現在台中街頭,將立即拖吊移置;若違規停車將開罰600元,加上拖吊
: 費、保管費等,若停在機車停車格上,已影響機車族權益,將直接行政移置,取車每台要
: 付拖吊費100元與每日保管費50元。
: 聯合
:
作者: kenro   2017-07-13 14:13:00
雖然推黑龍的嚴格 但上法院是可能會輸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7-13 14:13:00
從這些登記我看不出有啥共享可言跟uber一樣就去抓誰放行登記ㄉ啊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17-07-13 14:14:00
Uber跟obike真的兩樣情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7-13 14:15:00
網路科技公司登記這些產業?黑人問號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17:00
沒得吵 因為你其他行業更沒有占用公有地的空間不是禁止你營業 是禁止你停放 禁止哪些種類停放市政府權力你可以租賃阿 租回家擺咩 呵呵呵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7-13 14:18:00
佔公有地租賃 這沒啥好說的 只要被認定是豬賃公司
作者: shadowppt (硬頸客家人)   2017-07-13 14:19:00
搞不懂營利事業為何可以停放公有停車格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7-13 14:20:00
不過要是法規允許 可以付錢給市府當規費這樣
作者: HuckleberryF   2017-07-13 14:21:00
很簡單,自行車租賃台灣早就有了,不照規則就當垃圾
作者: McFadden (廣島東洋鯉魚)   2017-07-13 14:22:00
租賃業就能亂停車 真是蠢護航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7-07-13 14:24:00
反正只要亂停就拖吊,關鍵還是在於能不能停放機車格
作者: kenro   2017-07-13 14:26:00
重點是機車格能不能停...亂停車當然是沒什爭議
作者: HuckleberryF   2017-07-13 14:26:00
這種大量佔位營利的一樣能拖啦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7-07-13 14:31:00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7-07-13 14:31:00
市政府多的是手段可以禁
作者: WoodyKai (文武冠冕--棘茉猴)   2017-07-13 14:32:00
台中的意思是:告訴你不要來了,堅持要來投放就別怪我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3 14:35:00
支持全台機車停車格全面收費一小時20元 汽車80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36:00
就是說明白了 不能停 因為市內停車格要限制哪些車種是我市府說的算 不然路邊怎麼會有各種車格 有殘障有貨車
作者: Jameshunter (幻劍)   2017-07-13 14:37:00
租貸業要來類比一般人的汽機車 護航的真的呵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37:00
有共用 有限時停放什麼的 只要政府公告過的行政規則就可以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3 14:38:00
支持全台機車停車格全面收費一小時20元 汽車80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38:00
限制哪種車怎麼停停哪裡 告官你去告阿 呵呵
作者: duo0518 (Kira)   2017-07-13 14:45:00
占用免費停車位行營利之實 根本就不是共享有人能忍受攤販占用停車位賣東西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48:00
不然反面思考好了 全面開放路邊停車格收費但可營業XD每天就收個六百 營業稅繳個定額12000 變成新經濟潮流以後就會有攤車一條街市府有錢賺 人民有早餐買 警察不用每天挑人開單
作者: kenro   2017-07-13 14:50:00
但收費機車族就翻臉了 基本上阻力太大
作者: rkb84 (rkb84)   2017-07-13 14:52:00
共享是拿民眾自己的車出來利用。Obike哪裡共享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52:00
對營業車收費就好惹 營業車必須懸掛清楚標示跟編號納管
作者: herikocat (巴貓兔)   2017-07-13 14:53:00
機車收費沒差啊 這樣我也許還比較容易停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3 14:54:00
私營業被查獲就車輛沒收+處高額罰鍰 有路給你你不走就死吧這立法技術上絕對做的到 看主政者跟地方民代有沒有懶趴而已
作者: CHENXOX   2017-07-13 15:05:00
登記營利不符 幹要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