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來就拖吊!」 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

作者: JugarXE (JugarXE)   2017-07-13 14:25:13
※ 引述《mithralin (工口)》之銘言:
: ※ 引述《McFadden (廣島東洋鯉魚)》之銘言:
: : 「來就拖吊!」 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
: :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2581050
: : 共享單車oBike向中南部叩關,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今表示,台中市拒絕oBike投放,只
: : 要街頭出現就直接拖吊,業者應先提出管理計畫,確保會員不會亂停車,審核通過後才會
: : 核准。
: : oBike號稱是無樁式共享單車,可隨騎隨停,台東街頭隨處可見,不過在雙北投放後,卻
: : 引起違規停車、占用機車停車位亂象;外傳oBike將在彰化投放2000輛,並將進軍中南部
: : 。
: : 台中市交通局今發聲明稿拒絕oBike進駐,王義川說,oBike並非共享單車,而是在道路營
: : 業的租車公司,台中市拒絕oBike來占用道路空間來賺錢,只要業者一投放就直接拖吊。
: : 王義川強調,oBike最大問題投放前不知會縣市政府,趁著晚上把機車格停滿,影響機車
: : 族停車權益,會員使用後四處停放,常造成違停亂象,這些問題應該由業者提出管理計畫
: : 來解決
: : 他強調,若oBike出現在台中街頭,將立即拖吊移置;若違規停車將開罰600元,加上拖吊
: : 費、保管費等,若停在機車停車格上,已影響機車族權益,將直接行政移置,取車每台要
: : 付拖吊費100元與每日保管費50元。
: : 聯合
: :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7-13 14:26:00
Obike在法律上佔用公有地啊?不單純是單車租賃你單車租賃停在別人家門前路上看該不該丟出去?還違停勒
作者: kenro   2017-07-13 14:28:00
UBIKE的優勢還是最大 除非民眾可能稍遠外 基本上是很OK的
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7-13 14:28:00
所以所有租賃車都不能停公用停車格? 這違反比例原則吧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7-13 14:29:00
講白話就是看準落後國家愛貪方便個習性 所以想在台灣推行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7-13 14:30:00
你要看停的目的是什麼...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7-13 14:30:00
可以隨意亂停 又愛綁定電子支付 完全就是支付寶
作者: HuckleberryF   2017-07-13 14:30:00
偷偷佔滿還講比例原則,公有停車位不是給私人營利的
作者: luckyalbert (幸運知音)   2017-07-13 14:31:00
公共財營利,就莫名奇妙惹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7-13 14:31:00
租賃車停在機車格上等逮客人上門,那是營業中好嗎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7-13 14:31:00
但是 別人騎走 不行... 因為這中間租賃人就變了
作者: HuckleberryF   2017-07-13 14:31:00
怎麼可能自己租土地,要省成本啊,可以這樣停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7-13 14:32:00
你租的車停在機車格上有營業中嗎?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7-07-13 14:32:00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7-13 14:32:00
等同這台obike占用這個空間 等待租給下個人
作者: HuckleberryF   2017-07-13 14:32:00
那台灣的業者都想不到嗎?你待租亂佔位到這程度早就被報警報到爽了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3 14:33:00
支持全台機車停車格全面收費一小時20元 汽車80元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7-07-13 14:34:00
所以obike要是被定為是租車公司 那肯定不行
作者: savilin (增胖團員募集中肥滋滋der)   2017-07-13 14:40:00
某樓還扯什麼比例原則咧!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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