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鮮肉偷吃老闆娘被逮 竟問老闆「有

作者: gerge0909 (阿倫)   2017-07-13 17:25:55
各位鄉民朋友,有沒有懂法律的大大們,
告訴我這是犯了什麼法?
法官是以什麼定罪的?
※ 引述《daoqu (親親)》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https://goo.gl/gXuoAP
: 小鮮肉偷吃老闆娘被逮 竟問老闆「有機會再應徵嗎」
: 台中一家科技公司43歲黃姓老闆娘和20歲余姓員工搞曖昧,前年10月葉姓老闆逮到2人

: 車上喇舌,小鮮肉還稱老闆娘「HONEY」、「老婆」,憤而飆罵余男「我可以當你爸爸

: …。」不料余男竟反問老闆:「以後還有機會再來應徵嗎?」台中地院今判黃女和余男

: 帶賠償老闆10萬元。
: 判決指出,黃女和葉姓丈夫共同經營事業有成,先後在中部地區開了3家科技公司,201
4
: 年間余男因父親認識黃女,經父親介紹而進入這家公司上班,2015年10月某天清晨,老

: 起床找不到妻子,發現車子也被開走了,便利用留在車上的手機定位功能,騎自行車找

: 停在一處堤岸邊的車子,朝車窗內察看,驚見妻子竟和余男忘情喇舌濕吻,急拍多次車

: ,2人才知車外有人而分開,妻子定眼發現車外竟是丈夫,趕緊下車拉住丈夫,並叫余

: 快點離開。
: 隔天上班葉男質問余男並全程錄音採證:「我是你的老闆吔!她是妳的老闆娘吔!她43

: …你20幾歲而已,年輕人,你知道這樣發展下去,會有什麼後果?…我是在給你機會,

: 是在給我自己機會…我現在是要原諒你…也要你踩剎車,你跟她絕對沒有結果的,你爸

: 也不會接受她,差23歲…。」
: 此時老闆無意中看見余男的手機桌面影像,不但是妻子的照片,還設定名稱為「HONEY

: ,憤而一把搶過手機,發現妻子竟然正和余男私訊,余男留言「正被詢問中」,還叫老

: 娘「老婆」,老闆氣得簡直快昏倒,怒罵余男:「你已經叫她老婆咧!他媽的…你們到

: 幾次了?」
: 余男緊張地回答:「只是客母(乾媽)…。」老闆怒嗆:「客母是客母,怎變成老婆了

: 這是亂倫呀,你還不跟我承認…。」余男才坦承:「去年有抱抱,最近走比較近,只有

: 臉一次。」
: 老闆要余男感同身受一下,他那天流淚流成那樣,「你如果有家庭的話,看見那一幕,

: 們卿卿我我,摟摟抱抱,我在那邊打算死,看見那個河,我想跳下去,你知不知道那種

: 受?你能不能感同身受?年輕人,我可以當你爸爸了,我對你真的很有量了,我沒有打

: 去真的很有量了…。」
: 余男則表示:「我發誓真的只有一次…我認錯。」還稱讚這家公司真的很好,說他不想

: 開,也願為讓事件平息而離職,但是「我以後還有機會再進來應徵嗎?」沒想到葉男一

: 回答:「可以!」
: 但事發10天後,黃女與丈夫離婚,丈夫提告2人曖昧往來破壞他的婚姻幸福關係,提告

: 帶賠償50萬元,黃女否認與余男喇舌,強調余男在丈夫施壓下才坦承有親吻和抱抱,2

: 以母子相稱,「老婆」是打字錯誤,而且縱使是母子間的臉頰親吻,也沒有違反配偶在

: 姻關係中應負的誠實義務。
: 不過法官不採信黃女的辯詞,指余男稱黃女「老婆」並私訊黃女「老婆加油、記得要吃

: 餐喔」、「他質問我,說妳有說我們抱抱親親」,顯示2人有喇舌搞曖昧,今判連帶賠

: 老闆10萬元。(許淑惠/台中報導)
: 備註:甲頭家睏頭家娘,讚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7-13 17:26:00
民事求償而已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7-13 17:27:00
無罪吧 就只是喇雞而已 又沒性交
作者: ccachen (moto)   2017-07-13 17:28:00
妨礙家庭 民事 賠錢了事 拍到牽手就成立了通姦要證明性器交合 抓這個比抓好兄弟還難
作者: m0806449 (老娘~~)   2017-07-13 17:29:00
連這犯甚麼法也不知道 你以後凡事都要小心點的好~~~
作者: liannhwa (liann)   2017-07-13 17:32:00
妨礙家庭有證據很容易 但要告通姦要性器交合 就很難
作者: aggressorX (阿沖)   2017-07-13 17:33:00
牽手就可以喔 那眼神交會也算嗎
作者: ccachen (moto)   2017-07-13 17:33:00
最後法官判賠十萬 應該是民事妨礙家庭,雖然通姦一定不成立,但拿這判決可以訴請離婚之前報紙登出有拍到跟人妻牽手 一審判決賠十萬的 二審就不知道了,還有 精神外遇目前無法可罰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7-07-13 17:38:00
妨礙家庭←這個已經確認了好嗎!
作者: zenzai (紅豆湯)   2017-07-13 17:43:00
民法184第一項、195第三項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