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irbnb條款 刊登違法民宿.旅館廣告今起重罰

作者: fbifxxkma (FBI帥哥恐嚇騜)   2017-07-14 00:28:03
根本抓不到啊
你去airbnb看 上面有地址嗎? 怎麼抓
這法令新聞一爆出來 房東也會看 下訂單房客的評價啊
媽的白板會員一看就是公務員要來取締的
房東直接不租你 你怎抓
交通部要不要講看看 怎麼抓?
再來
“刊登違法民宿”
怎麼舉證是誰刊登的
房東可以主張“我不知道啊”“有人偷拍我房間幫我刊登的”
調閱資料 這些網站 都是國外公司 會理你這流亡政府嗎?
還是交通部要發公文去 美國?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 引述《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公視新聞網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Airbnb條款 刊登違法民宿.旅館廣告今起重罰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晚間新聞 2017-07-13
: : https://youtu.be/EsHfDzkd-gw
: : 交通部公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從今天開始,只要是非法的日租套房、旅館
: : 業者,在網路或電子平面媒體刊登廣告,包括Airbnb或Facebook等,將面臨最高開罰30萬
: : 元,外界稱為是Airbnb條款。
: : 訂房網站平台上,打著預訂獨一無二的房型,能像當地人一樣體驗城市。但平台提供的住
: : 宿,並非完全都是合法的旅館民宿。交通部正式公告裁罰標準,只要是非法營業的日租套
: : 房、旅館業者,在網路或電子及平面等媒體,刊登攬客和營業廣告及資訊,最高開罰30萬
: : 元。
: : ==觀光局旅宿組課長 李中彥==
: : 沒有取得登記證 非法的旅宿
: : 他去電視 廣播
: : 或是網路等等媒體 去做廣告
: : 做攬客的行為 經過查核的話
: : 我們可以不用帶隊
: : 去他的現場去做稽查
: : 直接就對他的廣告行為裁罰
: : 這項條款也被外界稱為Airbnb條款。但觀光局強調,一直都在取締非法旅館民宿,並沒有
: : 針對任何平台,也不是針對創新事業。但反觀其他國家,像是日本因應東京奧運,正計畫
: : 修法讓Airbnb以特許期申請的方式合法,學者認為,新興共享經濟平台,本來就在世界各
: : 地衝撞既有法規,政府如果要修法因應是緩不濟急。
: : ==台經院研究員 康廷嶽==
: : 一個機制設計可以讓
: : 不論是新創團隊
: : 或者是一些比較創新的作法
: : 在台灣可能可以先行先做
: : 大家再來討論說
: : 透過這樣子的一個
: : Sandbox運作的情況下
: : 哪一些法規可能需要做調適
: : 哪一些可能要放寬
: : 學者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為例,針對創新金融事業,推出"監理沙盒準則",符合的資格的
: : 業者可以在期限內,有條件測試創新成果,且獲得法規豁免權,讓政府和業者找到平衡點
: : ,再給予明確規範,這樣的彈性措施,或許也能做為台灣的借鏡。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4674
: : 5.備註:
: : 非法日租套房、旅館業者,在網路或電子平面媒體刊登廣告,包括Airbnb或Facebook等,
: : 將面臨最高開罰30萬元,外界稱為是Airbnb條款。
: Airbnb的用意,本來就是為了讓人共享家中空缺的空間,
: 讓旅人有個可以暫時歇腳安睡的地方而已。
: 就跟招待朋友來家裡住一晚,
: 你會跟他收住宿費嗎?
: 頂多收個早餐錢還是大家一起出去吃飯AA制吧
: 這才叫共享經濟。
: 但有人卻拿這個當成創新來鑽漏洞,
: 明明就是要專門出租營利的,卻不合法登記,
: 也沒有安全設施,更沒通過安檢。
: 明明就是非法的日租型套房或民宿,
: 本來就是被重點取締的。
: 怎麼?掛個APP就能叫新創產業喔?
: 那性產業也可以來個新創啦~!!!
: 掛個APP就叫共享女友吧。
: 肥宅拿錢給女友花很正常啊。
: 這樣就不算買春賣淫啦~!!
: 所以司法也要放寬這個嗎?
作者: alamabarry (.............)   2017-07-14 00:30:00
很難嗎 你剛出社會喔 你以為賣春都傻蛋被抓喔
作者: JRD (傻了~~~)   2017-07-14 00:31:00
不給白板租 那是不擴大用戶的意思嗎?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7-07-14 00:31:00
就鴿子釣魚那一千零一招啊不過罰單要開給誰這個會有很大爭議,除非AirBNB肯給客戶個資以美國公司對隱私的保護來說,可以洗洗睡
作者: JRD (傻了~~~)   2017-07-14 00:39:00
不就罰屋主 個資?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7-14 00:45:00
罰這個是小錢...房地合一稅400萬免稅額取消加45%稅率...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7-14 00:45:00
又不是沒地址....在台灣的直接上門啊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7-14 00:46:00
用Airbnb廣告截圖就足以認定營業用...沒幾個屋主能賺得到400萬加45%的價差的...已經有很多屋主被追稅了...被認定惡意逃稅還會被罰45%價差的三倍...非常重...一般開日租賺零用錢的散戶不太不可能賺得回來...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7-07-14 00:51:00
只要跟監幾天看有沒有旅客住你家就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廣告總不能跟稽查人員說我愛收留旅客吧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7-14 00:52:00
這三年來房屋成交量小很多很多官員是一戶一戶查的...親自到你家照相別心存僥幸...而且如果你家附近有人在做這個附近社區都會被官員照相...
作者: kuter (卡特)   2017-07-14 00:59:00
地址.....wwwww 笑了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7-14 01:01:00
這個除非是專門出租房子的投資客...一般自住的人稅率關係已經完全不適合把自己家給人Airbnb了完全划不來...這幾年實務上實際上是有屋主被官員用Airbnb截圖追稅...官員拿你家照片和Airbnb廣告追稅你要如何舉證不是你家?硬凹被當作惡意逃稅會被客賣屋價差45%的三倍...如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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