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警察好
但我遇到的往往都是...
這次更誇張
家裡有台十多年買的機車
在七八年前就被偷了
當初我不知我媽沒報案
這幾天有個說要驗排氣的監理寄來的單
我剛好看到
我問我媽那台機車沒報失竊嗎?
我媽說當初警察不給她報案?
昨天我請我妹過去警察局報遺失
因為前段日子我到監理站他們說要有車牌繳回才能報廢?
剛好昨晚去警察局 警察局給我家人欠稅燃料稅都沒有的切結書
說拿這兩張去監理站就可以了!!
說甚麼很多年前要調監視器很麻煩????
就不給報失竊
今天我跟我家人過去監理站 監理站還是說要報廢必續繳車牌才能
媽的台灣警察就是這種服務人民水準
大家有這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