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有冤情要力爭 今年大學指考有3件申訴成功

作者: skn60694 (入聲)   2017-07-15 06:51:31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有冤情要力爭 今年大學指考有3件申訴成功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指定科目考試被監考老師認定違規,考生還是能透過申訴來爭
取權利,今年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委員會共收到7件申訴案件,有3件因申訴而成功爭取
到減少扣分或是不扣分,甚至有考生能夠因此加分。
7項申訴案件當中,有考生說身體不適喝水、手機震動說他認為試場規則是不得發出聲響
,只要調成震動即可、東張西望時說這是自己寫作文會不自覺反應、撕毀試卷說寫作時比
較容易對照題目等,這4件都未申訴成功,除東張西望仍被認定意圖窺視他人答案,盼該
科0分外,其餘3項皆扣2分。考試委員會呼籲非必要文具就不要再帶到考場,一定要關機
放置在臨時置物區,即便關震動還是會有聲響。
考生於監試人員已宣讀完注意事項後進場,報准考證號碼後,不確定因考生說不清楚還是
監考老師聽不清楚,最後坐到缺考考生座位:監試人員請考生簽考生名冊時,發現坐錯位
置,因考生有發現試卷號碼與准考證不同,並未使用錯誤答案卡作答,最終從考區建議扣
該科5分變成不扣其成績。
另有因監試人員放錯答案卡,考試結束後,考生在家長陪同下說考試答案卡應填錯;最終
因考量除監試人員須正確發放,考生也要自行檢查確認,從考區提報因扣5分變為扣2分,
該監試人員也遭警告並停聘2年。
還有考生於預備鈴響監試人員宣讀注意事項完畢後,到達試場自行找尋座位,但該考生坐
錯位置,監試人員請考生自行確認試場:考生出去後2分鐘再次進入試場,監試人員未查
看其准考證,僅口頭告知務必確認試場。考生二度離開該試場後,最終由考生服務隊人員
帶入試場門口,當時已經是考試開始後5分鐘;考生申訴因監考老師疏失,導致緊張擔心
、心情大受影響,希望能獲公正處理。最終考試委員會認為可以給予分數補償,但看要依
據多少時間進行分數補償,這部分仍要再討論,若以2分鐘去補償,該科約可增加1-2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31895
5.備註:
作者: iwannashot (奶油會飛)   2017-07-15 07:07:00
D能??第一次考試?你調震動手機不會有聲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