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ltu: 死刑主要的影響是國家和社會積極正向地傳播傳播「生命是可 07/15 04:50
→ kaltu: 交易的殺人償命原則」和「只要掌握權力,殺人是一種能夠被 07/15 04:50
→ kaltu: 接受的選項」這兩個社會文化價值。 07/15 04:50
→ kaltu: 所有人都無差別地接受這種洗腦久了,出現社會邊緣份子厭世 07/15 04:50
→ kaltu: 到出去砍人根本就只是意料之內的後果。 07/15 04:50
→ kaltu: 挪威殺人魔為了他的死刑信仰親自殉道挑戰挪威的廢死選擇, 07/15 04:53
→ kaltu: 結果挪威人的回應是無論字面上的「任何」理由,即使面對恐 07/15 04:53
→ kaltu: 怖行為級別的罪犯,殺人仍然不在他們社會的選項之內。 07/15 04:53
為了「更高的價值」本來就可以犧牲生命。生命價值不是無限大
不然哪天對岸逼我們「和平統一成台灣省」或「台海爆發戰爭」二選一
統一有機會不死人或死少一點,開戰高機率大量傷亡。
請問支持生命無線上綱,沒有任何價值比生命重要的廢死人士要選哪邊?
如果為了維護國家尊嚴,民主的價值可以動手殺軍人
那維護法治跟道德的尊嚴殺極惡劣的罪犯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