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護無能主管遺害社會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7-07-17 00:51:54
※ 引述《sophistai (紅杏枝頭春意鬧)》之銘言:
: 標題: [爆卦] 新北市政府袒護無能主管遺害社會
: 時間: Sun Jul 16 16:21:4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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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00年9月我擔任櫃檯受理結婚登記,有一位朱姓男子明明是臺灣人,問
: 他在臺灣有沒有戶籍,卻騙我說沒有。我看他的外國護照出生地是臺灣,心
: 中起疑查對一下,還真的被我發現有同姓名同出生年月日的。我就再問他,
: 母親是不是○○○,他老大不高興就馬上打1999投訴我態度不好。最後板橋
: 戶政順他的意就換手由別人續辦,讓他以外國人而不是臺灣人身分登記結婚,
: 然後還報警指控我洩漏「別人媽媽的名字」給他,觸犯刑法第幾條洩密罪。才
: 幾分鐘前還很堅決地說自己是外國人不是臺灣人嗎?怎麼外國人對臺灣刑法這
: 麼熟喔,連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是第幾條都背得出來咧。
: → sehsingku: 這...戶政事務所員工是依什麼法條可以查別人資料?這是 07/16 22:43
: → sehsingku: 法條跟資料整合的問題,以正義之名侵犯別人隱私讓人很 07/16 22:43
: → sehsingku: 不舒服。 07/16 22:43
本來是挺你的,直到我看到這段推文
仔細想想現場作業流程,
人家來登記,也沒帶腫花冥國的任何證件,
那你是怎麼調出人家的照片的?
應該就是用姓名查詢,加上出生年去比對,然後照片就秀出來
也因此你才去問候人家媽媽
正如板友質疑的,你憑什麼?
公堂之上你可以假設一下,
但是你不能查,
就算你偷偷查到了,你也不能當場自漏餡,
毒樹果理論懂嗎?
內政部的函釋也說了,如果"依現場文件",
民眾仍堅持以外國身分登記,你一樣要受理,
可是你沒有這樣做,
你除了公堂之上假設一下,
還用了戶政系統查名字(未依法,你沒有調查權),
然後做出個人不受理的心證,
其實這樣看起來覺得你錯比較大,
你頂多就是只有權限在雙方的資料上偷偷作公堂之上的假設的備註,
避免重婚的情形發生,這樣而已
因為戶政沒有調查權
因為戶政沒有調查權
因為戶政沒有調查權
所以你一路輸到脫褲
哈哈公務員哈哈
作者: camrydriver (movies)   2017-07-17 00:52:00
新北的日常冤假一堆,壹週刊https://goo.gl/e3uLUO
作者: cmq29 (cmq29)   2017-07-17 01:02:00
推 難怪一路輸到底 慘到要來八卦版取暖 有這種下屬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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