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只有我覺得這位家長非常噁心嗎?
搬自己"親生小孩"出來,弄個假議題
結果他的訴求是啥?
『刪文』
我看到的只是一個面子掛不住的家長
急著把事情合理化,略過所有對自己不利的說法
「在拍照後有看到他靠在你名貴的跑車上,也跟小孩說這是別人的車,我們要小心」
不覺得哪裡不合邏輯嗎?
開口『提醒』會比『拍照』來得久嗎?
我相信超跑車主未經允許側拍當事者照片,對象明確並語帶威脅
足以讓當事者心生恐懼,可考慮走法律途徑不是?
抱歉,我只看到一個面子掛不住的家長急跳腳
抱歉,我只看到一個無辜小孩到最後還是被搬出來當擋箭牌
抱歉,我真的認為這個家長很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