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遭撞律師妻子趕到台南 直呼:為何丟下我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7-17 21:17:00
※ 引述《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588964
: 5.備註:
: 看了撞人影片,根本就是蓄意的,幹你娘
推 Chengzer: 有教化可能,重判兩年07/17 21:02
→ fin2008: 兇手活跳跳的好嗎 07/17 21:02
推 scratch01: 垃圾老公 07/17 21:02
推 rock0807: 未看先猜2萬交保 三審豬腳麵線 07/17 21:02
推 andy31313: 幹你的 垃圾襙 07/17 21:02
→ Chengzer: 油門未踩到底,尚未泯滅人性07/17 21:03
推 IE9434xx: 撞人的87%不會死刑07/17 21:03
是說台灣有在法院發生過殺人案嗎?
如果沒有 那這位兇手還真的是創了一個記錄
就連柯南都沒有兇手在法院殺人 算他狠
(不過逆轉裁判有在法院發生過殺人案 受害者是檢察官)
只是這件事情現在看新聞報導
完全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感覺 好像也只當一個普通殺人案報
至於會不會重判嘛 如果被撞死的是法官還有可能重判
一個小律師我看法官大概還不看在眼裡
殺人罪十年起跳 外加鬼島現在公訂價 殺一個人不會死刑
到時只要說非預謀跟有悔意 大概一到假釋門檻就假釋出來吃豬腳麵線了
到時不知道還會有多少人記得這件案子 幫可憐的律師R.I.P
作者: Chengzer   2016-07-17 21:02:00
有教化可能,重判兩年
作者: fin2008 (nature123)   2016-07-17 21:02:00
兇手活跳跳的好嗎
作者: scratch01 (......)   2016-07-17 21:02:00
垃圾老公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7-17 21:02:00
未看先猜2萬交保 三審豬腳麵線
作者: andy31313 (三年十三班13號)   2016-07-17 21:02:00
幹你的 垃圾襙
作者: Chengzer   2016-07-17 21:03:00
油門未踩到底,尚未泯滅人性
作者: IE9434xx (大呼嚕)   2016-07-17 21:03:00
撞人的87%不會死刑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7-07-17 21:19:00
剛好直接表達 律師高考與司法官特考的差異?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7-17 21:21:00
事實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7-07-17 21:21:00
明天蘋果放頭條就有感了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07-17 21:21:00
撞死的是法官 犯人大概已經雞鴨了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7-17 21:23:00
有發生過當庭自殺死掉的事情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7-07-17 21:23:00
地檢署 法院 真的門口有殺人的 社會新聞可查
作者: huangmingwei (寒夜)   2017-07-17 21:24:00
法警沒有槍 別怕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7-17 21:27:00
不好意思,原po應該沒看過律師任職的事務所,好像是正誠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7-17 21:28:00
律師周德勝命案,兇嫌蕭仁俊與廖家麟都是死刑定讞
作者: www2967 (www)   2017-07-17 21:30:00
好啦 任爭! 這壞蛋能實際關到5年嗎 2年假釋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7-17 21:31:00
樓上,您好像忘記傷者,上篇有人說她現在還在危險期.
作者: YOLULIN1985   2017-07-17 21:36:00
這台南法院跟地檢署中間的道路,算法院的範圍內吧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7-17 21:40:00
不好意思,關係到律師,應該判無期徒刑或死刑都有可能..律師和法官都是學長弟制..不要小看他們之間的關係哦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07-17 21:41:00
所以評量標準在有沒傷到律師嗎?看來法律之前並不是人人平等?那一般人還是乖乖噤聲好了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7-17 21:43:00
樓上L大,現在台灣法律讓人沒辦法相信,像大前天有菜市場裡的女小販努力讀書考到律師執照,才能幫助到自己
作者: sweetgold (甜甜金)   2017-07-17 21:45:00
15樓在公三小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07-17 21:45:00
所以我們一般人還是不要說什麼好了
作者: sweetgold (甜甜金)   2017-07-17 21:47:00
律師的學長姐學弟妹都是律師,當然能請比較好的來打,贏面當然比較大阿廢話,阿不然有錢人為什麼可以請大律師?照你的邏輯就是他有勞力士我只有卡西歐不公平啦!類似這樣,可悲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7-17 21:50:00
查一下這件離婚訴訟誰是原告就知道兇嫌該如何判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07-17 21:52:00
所以對沒錢沒關係的人 這個案子是否公義是否死刑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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