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非常同意現在法院不判死刑的理由,真的是千奇百怪,
讓人很沒有辦法接受,不過,一些鄉民拿這個案子來酸法官,
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這個案子被撞死的不是法官或檢察官,就算這個案子不判死,
也只是一直延續最近幾年來實務幾乎實質廢死的主流而已(用
幾乎是因為今年不小心又有一個死刑定讞了),這個案子最後
就算用各種光怪陸離的理由不判死,也不奇怪不是嗎?
這件比較值得酸的,是那些「主張廢死的律師」,這些一再主
張被告有辯護權、讓被告不判死的律師,會如何應對這個案子
,才是令人期待的,如果說最後這個案子只有公設辯護人幫被
告辯護,就代表這些主張廢死的律師以前講的話,就只是因為
被害人不是自己,才講出這些幹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