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商人戳瞎眼睛詐保填資金缺口 判刑7月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經營綠化工程的包商林世山,因積欠數百萬債務竟為求詐領保險金,自導自演將車推落山
坡,且自戳左眼致瞎;後因保險公司查出林已事先將保險期限辦理延長,且事發過程與常
理不合,主動報警才曝光被告犯行。林一審被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21
萬元;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原審判決指出,被告因承攬工程延宕,導致爭轉不靈而有債務糾紛,他為彌補資金缺口,
先在102年3月底開車抵事發現場、新北市坪林區106乙線道找到20.5公里處的護欄缺口;
待他停好後,再將轎車推落50公尺深的茶園,並以玻璃自戳眼球成傷,將車禍偽裝成意外
事故。被告接著開始詐領保險金。
但保險公司認為,保戶事發前才將保險期限辦理延長,且事發經過也不合理,主動報案後
,由檢警確定男子不法行為並起訴。
被告在士林地院審理期間飾詞狡辯稱,事發前因點菸不慎才導致拇指誤傷而失控墜落山坡
,且會摘除眼球也是因醫師建議才做,否認詐保犯行。
但法官認為,醫囑上為「觀察幾星期...或到半年期間,再行決定是否摘除」,被告卻
於案發後1個月內盡速摘除眼球,顯然是為求「殘廢達失明等級而不必鑑定」結果,順利
詐領超過2千萬保險金,遂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高等法
院今維持原審見解,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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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為了保險金戳瞎自己眼睛 還被判刑 我給8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