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https://goo.gl/VwoaQU
馬志玲夫婦涉弊遭境管 法官查有無侵害人權
2017年07月18日17:54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與妻子杜麗莊3年前因結構債弊案各被判刑7年4月定讞
後,馬志玲因病暫停執行,杜麗莊入監服刑至今,另名共犯遭判囚4年的元京
證前副總吳麗敏則已假釋出獄,不料高院今開庭突然以「保障人權」為由,
調查有無必要繼續限制3人出境,結果連被告都不領情,3人律師不僅全都表
明對境管沒意見,還強調:「現在事實上就是不可能出境出海。」
馬男3人所犯結構債弊案,2014年6月30日經最高院維持二審見解,依《證券
交易法》判馬男夫妻各7年4月徒刑、元京證公司債券部前副總經理吳麗敏判
刑4年定讞,杜於同年8月入監服刑至今,吳已獲假釋。
高院宣稱日前接獲移民署函詢,有無必要維持馬男3人從本案一審就被限制出
境、出海的處分,承辦法官認為「應確保受限制者的聽審權,給予陳述意見
的機會」,今下午開庭調查。杜拒絕被提訊,馬稱病請假,僅3人的律師陪吳
出庭。
承辦法官表示:「老太太(指杜女)的反彈很大,但我必須要聽到老太太的意
見,不管是書面還是透過律師表達!」法官並自顧自表示很多法官、檢察官
習慣利用限制住居一併限制出境、出海的漏洞,而且沒有規定期限,「我很
不認同!」
承辦法官訊問吳女和律師確定沒收到移民署發問的公函,藉機發揮:「這就
是我說的問題!你們是案件的主體耶!卻沒有任何一個機關要聽你們的意見
!」並說自己不像其他法官坐在辦公室批公文就把這件事情處理掉,「因為
法律保留原則是強制處分最基本的合憲要求!」
不過馬男3人的律師表示,馬、杜仍為執行中的受刑人,依《入出國及移民法
》本該繼續限制出境、出海,至於吳女在假釋中,也應由檢方裁定是否繼續
境管。法官聽了覺得意外,公訴檢察官此時也說,依現行實務,個案判刑逾
6個月,法院就會透過電子公文註記方式通知移民署執行境管,法官聽了更詫
異,反問:「是我們?」繕打筆錄的書記官回身頻頻點頭,意指檢察官說得
沒錯。
法官不放棄,仍想訊問檢辯雙方對於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通常未定期限,是
否有侵害人權之虞,並標榜先前開庭調查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等人因涉貪
而長期被限制出境案時,「我就鼓勵他們去聲請釋憲」。但馬男3人的律師表
明對境管沒意見,強調:「他們現在事實上就是不可能出境出海,因為一位
在監、一位臥床行動不便。」並委婉感謝法官重視人權,請法官跟檢方溝通
處分方式。
檢方表示,判決定讞案件不論是在執行中、假釋中或停止執行中,有無必要
繼續對受刑人境管,應由執行檢察官處分,建議法官函覆移民署限期撤銷對
馬男3人的境管,副本通知執行本案刑罰的北檢,讓執行檢察官接手,案件執
行完畢,檢方自然會撤銷對當事人的境管。法官語塞,決定採納檢方建議方
式處理。(黃哲民/台北報導)